应纳税所得额怎么计算?有案例说明一下吗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法因税种(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两种主要税种的计算方式:
一、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计算
采用直接法或间接法:
1.直接法:
公式:应纳税所得额 = 收入总额 - 不征税收入 - 免税收入 - 各项扣除 - 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
各项具体内容:
(1)收入总额:包括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如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等。
(2)不征税收入: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不征税收入包括: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3)免税收入: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免税收入包括: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4)各项扣除: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但需符合税法规定的扣除标准。常见扣除项目包括:
成本:如销售成本、劳务成本等;
费用:如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税金:如消费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不包括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损失:如存货盘亏、毁损、报废损失等;
其他支出:如公益性捐赠(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的12%部分准予扣除)。
(5)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特殊行业如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可延长至10年)。
2.间接法:
以会计利润为基础,调整税收与会计差异(如超标准业务招待费)后计算 。
【案例】假设某企业2026年收入总额为1000万元,不征税收入为50万元,免税收入为30万元,各项扣除为600万元,以前年度亏损为20万元。则:应纳税所得额=1000−50−30−600−20=300万元
二、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计算
以综合所得为例:
公式:应纳税所得额 = 年收入额 - 6万元(起征点) - 专项扣除(三险一金) - 专项附加扣除(如子女教育、房贷利息等) 。
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每个孩子每月2000元 );房贷利息(每月1000元(需为首套房贷款) );赡养老人(独生子女每月3000元 )
三、注意事项
企业所得税需区分查账征收与核定征收,后者按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 。
个人所得税需在年度汇算时对比预缴税额,多退少补 。
免责声明:本文为会计政策解读、考试指南及实务案例分享,不替代官方文件或执业建议。因政策时效性及实务差异,请以财政部最新文件及专业判断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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