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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报废的会计分录具体有哪些?存货报废有哪些影响? ​存货报废是企业经营管理中不可避免的情况,其会计分录的处理对于确保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企业的成本控制至关重要。以下将详细解释存货报废的会计分录,并结合案例说明其影响。一、存货报废的会计分录‌报废时的处理‌:当存货发生报废时,企业应首先调减有关存货的账面价值,并查明原因,按管理权限报有关部门审核,等待处理。此时的会计分录为:借:待处理财产损溢(报废存货的账面价值)  贷:有关存货科目(如原材料、周转材料、库存商品、生产成本等)(报废存货的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如果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还要转出其计提的累计跌价准备)‌经批准后的处理‌:经批准后,企业需根据报废存货的具体情况进行处理。若残料入库,则借:原材料;若应收保险公司或责任人的赔偿,则借:其他应收款;若属于经营损失的部分,则借:管理费用;若属于非常损失(如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则借:营业外支出。同时,贷:待处理财产损溢。‌直接出售报废存货残料取得收入的处理‌:若企业直接出售报废存货的残料并取得收入,则需进行以下会计分录:(1)借:银行存款等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报废存货残料的价值)二、结合案例说明存货报废的会计分录影响以一家食品加工厂为例,若其因保质期到期而报废了一批价值10万元的饼干。首先,会计需在账簿上反映这一变化,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性。此时的会计分录为:借:待处理财产损溢10万元,贷:库存商品——饼干10万元。若这批饼干之前已计提了2万元的跌价准备,则在报废时还需同时转出这部分准备。报废发生后,企业需查明报废的原因,并逐级上报至相关部门进行审批。经批准后,若这部分损失属于正常的生产损耗,则会计会将其计入管理费用。此时的会计分录为:借:管理费用——正常损耗,贷:待处理财产损溢。通过上述案例可以看出,存货报废的会计分录处理不仅关系到企业的财务报表准确性,还直接影响到企业的成本控制和利润水平。因此,企业在处理存货报废时,应严格按照会计准则进行账务处理,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025-08-06 10:30 335人看过 税务师考试成绩是否可以抵免会计继续教育学分? 税务师考试成绩确实可以抵免会计继续教育学分。首先,从政策层面来看,多地已经明确规定了税务师考试成绩可以折算为会计继续教育的学分。例如,在黑龙江、山西、江苏、湖南、甘肃等地区,考生如果通过税务师考试,可以折算继续教育90学分。这意味着,如果考生在这些地区参加税务师考试并通过一科,那么当年的继续教育考试就可以免试。这一政策不仅为考生提供了便利,也体现了对税务师考试专业性的认可。然而,需要注意的是,税务师抵免会计继续教育的具体政策在不同地区或机构之间存在较大的差异。这种差异主要体现在抵免的学分数量、抵免的条件以及所需的证明材料等方面。因此,考生在申请抵免前,务必查阅并了解本地区的具体政策,确保自己符合抵免条件,并准备好相关的证明材料进行申请。在具体操作层面,考生需要在成绩公布后及时办理登记手续。不同地区对于办理期限的要求可能有所不同,例如黑龙江省要求成绩公布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而湖南省则将办理期限延长至次年3月底。因此,考生应密切关注当地财政部门或会计管理机构的通知,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此外,考生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抵免仅限考试通过年度使用,不可跨年累计。即使一年通过多门学科,也只能抵免当年的继续教育学分。考生需要准备相关的证明材料,如考试成绩单、税务师证书等,以便在申请时提交。部分地区已实现全程线上办理,而部分省份仍要求携带相关材料现场办理。考生应根据当地要求选择合适的办理方式。最后,需要提醒的是,税务师考试合格后,考生每年也需要参加继续教育学习,不断更新专业知识、提高职业素质和业务能力。因此,即使通过了税务师考试并抵免了当年的继续教育学分,考生仍需持续关注并参与后续的继续教育活动。综上所述,税务师考试成绩可以抵免会计继续教育学分,但具体政策因地区而异。考生在申请抵免前,应仔细查阅并了解本地区的具体政策,确保自己符合抵免条件,并准备好相关的证明材料进行申请。同时,也应关注相关政策的变化和更新,以便及时调整自己的申请策略。 2025-08-27 11:36 300人看过 建筑人工3%税能顶13.14税吗?建筑税一般是多少 一、建筑人工3%税不能顶13%或14%的税。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财税〔2016〕36号文,建筑企业增值税计税方式分为一般计税和简易计税。一般计税适用9%税率,可抵扣进项税额;简易计税适用3%征收率,不可抵扣进项税额。两者计税基数和税率均不同,不存在直接抵扣关系。例如,某建筑公司因抵扣简易计税项目分包发票被查补税款及滞纳金,亏损超20万元,这表明3%税率的发票在简易计税下无法抵扣一般计税项目的进项税额。1.税率差异‌一般计税(9%税率)‌:适用于建筑服务、销售不动产等,可抵扣符合规定的进项税额。‌简易计税(3%征收率)‌:适用于清包工、甲供工程、老项目等,不可抵扣进项税额。2.实务操作‌3%专票抵扣限制‌:仅当企业采用一般计税方法时,3%专票才可抵扣(如劳务分包、农产品)。若企业选择简易计税,对应进项税额不可抵扣。‌混合销售与兼营‌:混合销售按主业税率(13%或9%)计税,兼营需分开核算可分别抵扣(如设备13%专票、建筑9%专票)。‌差额征税‌:简易计税项目虽不可抵扣进项税,但差额征税允许扣除分包款(调整计税基数,非抵扣)。3.案例分析‌错误抵扣案例‌:某建筑公司采购钢材取得13%专票,但选择简易计税后,该进项税需全额计入成本,不可抵减销项税额。‌合规操作案例‌:房地产开发商取得建筑服务3%专票后,若为一般纳税人且用于应税项目,可正常抵扣3%进项税额(如支付100万元工程款,可抵扣3万元增值税)。4.风险提示‌异常凭证管控‌:若3%专票被认定为异常凭证,已抵扣税款可能被追缴。‌合同条款明确性‌:甲供工程或清包工项目中,合同需明确材料采购责任,避免因条款模糊引发税务争议。‌发票备注栏要求‌:建筑企业开具3%专票时,需在备注栏注明项目名称及地址,否则可能被认定为不合规票据,导致收票方无法抵扣。二、‌建筑税目前已取消,不再征收‌。建筑税是国家为加强基本建设管理、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对自筹基本建设投资和更新改造措施项目中的建筑工程投资征收的一种特定目的税。它主要针对使用国家预算外资金、地方机动财力、银行贷款(包括外汇贷款)以及企事业单位的各种自有资金进行自筹基本建设投资、技术改造项目中的建筑工程投资,以及按规定不纳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建筑工程投资的地方政府、机关团体、部队、国营企事业单位、集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征收建筑税期间,该税种按差别比例税率计征。1983年开征时基本税率为10%,1987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税暂行条例》调整为三档税率:1‌.计划内项目‌:税率10%‌2.超计划或计划外项目‌:税率20%‌3.楼堂馆所等非生产性项目‌:税率30%同时,对能源、交通、学校、医院等投资项目实行免税政策。纳税人应在接到批准的年度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或者技术改造项目投资计划后15日内,按照年度计划投资额向当地开户银行预缴建筑税;年度终了后两个月结算;竣工清算。建筑行业现行主要税种:目前,建筑行业主要涉及的税种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和印花税等。其中,增值税是建筑行业最为核心的税种,其计算方式根据纳税人类型(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及计税方法(一般计税/简易计税)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例如,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且未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适用9%税率;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默认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征收率为3%(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2025-08-27 10:46 218人看过 奖金15万什么计税方式比较合适?一次性计税和并入综合所得哪种更适合我 奖金15万属于较高的数额,如果是年收入也相对较高,那么一次性计税可能更为合适,因为可以降低适用税率,减少应纳税额。然而,如果是年收入较低,或者是希望充分利用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如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等),那么并入综合所得计税可能更为有利。具体哪个更合适,主要取决于个人所得税情况和税务优化的需求。一次性计税‌计算方法‌:根据税法规定,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选择单独计税。具体计算方法是,将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适用情况‌:通常适用于年收入较高,尤其是年终奖占比较大的纳税人。由于年终奖单独计税可以“分拆”收入,降低适用税率,因此对于高收入人群来说,一次性计税可能更为划算。‌优缺点‌:对于奖金金额较高的情况,一次性计税可能使得税率相对较低,从而减少应纳税额。如果纳税人的其他综合所得较低,可能无法充分利用个人所得税的累进税率制度,导致整体税负较高。并入综合所得计税‌计算方法‌: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即与工资、薪金所得等一起,按照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应纳税额。‌适用情况‌:通常适用于年收入较低,尤其是年收入未超过个税起征点的纳税人,或者年终奖数额相对较小,并入综合所得后不会显著提高整体税负的纳税人。在这种情况下,并入综合所得计税可能更为有利,因为可以充分利用个人所得税的累进税率制度,减少应纳税额。‌优缺点‌:能够充分利用个人所得税的累进税率制度,对于综合所得较低的情况,可能降低整体税负。如果奖金金额较高,可能使得综合所得进入更高的税率档次,从而增加应纳税额。案例:假设某纳税人的全年一次性奖金为15万元,以下是两种计税方式的比较:‌一次性计税‌:应纳税额=15000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具体税率和速算扣除数需根据税法规定确定)。假设适用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1410元(仅为示例,实际数值需根据税法规定确定),则应纳税额=150000×20%-1410=28590元。‌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税‌:将15万元奖金并入当年综合所得,按照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应纳税额。具体税额取决于纳税人的其他综合所得、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等因素。免责声明‌:本文为会计政策解读、考试指南及实务案例分享,不替代官方文件或执业建议。因政策时效性及实务差异,请以财政部最新文件及专业判断为准。 2025-06-06 12:00 511人看过 其他应收款属于什么科目?其他应收款有哪些常见风险需规避? 在企业财务核算体系中,“其他应收款”是一个高频出现但易被忽视的关键科目,明确其科目属性、掌握核算规则并规避潜在风险,对保障企业资金安全和财务数据真实性至关重要。从会计科目分类来看,其他应收款属于资产类科目,在《企业会计准则》中,它被归类为流动资产,列示在资产负债表的“流动资产”项目下,仅次于“应收账款”。作为资产类科目,其核心特征是“企业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具体而言,其他应收款核算的是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比如员工预借的差旅费、企业代垫的员工社保公积金、与关联方之间的临时资金拆借、应收的罚款或赔款等。从账户结构来看,其他应收款的借方登记增加额(如企业借出资金、代垫款项时),贷方登记减少额(如收回借款、收到代垫款项回款时),期末余额通常在借方,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项;若期末余额在贷方,则需重分类至“其他应付款”科目,视为企业应付未付的款项。在日常账务处理中,其他应收款的应用场景十分广泛,需结合具体业务准确核算。例如,员工因公务预借差旅费时,企业财务部门应根据审批后的借款单,借记“其他应收款——XX员工”,贷记“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待员工出差归来报销时,若实际花费小于预借款,需收回差额,借记“管理费用(差旅费实际金额)”“库存现金(差额部分)”,贷记“其他应收款——XX员工”;若实际花费大于预借款,企业补付差额时,则借记“管理费用”,贷记“其他应收款——XX员工”“银行存款(差额部分)”。再如,企业为员工代垫个人承担的社保公积金时,计提代垫款项时借记“其他应收款——代垫社保公积金(XX员工)”,贷记“银行存款”;次月发放工资从员工薪资中扣除时,再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贷记“其他应收款——代垫社保公积金(XX员工)”,完成款项的回收核算。然而,其他应收款也是企业财务风险的“高发区”,若管理不当易引发资金占用、账实不符甚至舞弊问题。常见风险主要包括三类:一是“资金蓄水池”风险,部分企业将无法合规核算的支出(如不合规费用、股东侵占资金等)长期挂账“其他应收款”,导致科目成为“垃圾桶”,掩盖真实经营情况,违反会计准则;二是坏账风险,由于其他应收款涉及的业务多为非经营性往来,部分款项(如关联方拆借、逾期未收回的代垫款)缺乏明确回收计划,若长期无法收回,未及时计提坏账准备,会高估企业资产,影响财务报表真实性;三是税务风险,若企业将应计入收入的款项(如客户支付的违约金)挂账“其他应收款”,未按规定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可能面临税务机关的罚款和滞纳金。为规避这些风险,企业需建立健全其他应收款管理制度:一方面,明确借款、代垫款项的审批流程,限定款项回收期限(如差旅费报销需在出差结束后15日内完成),定期(如每月)对其他应收款进行账龄分析,对超期未收回的款项及时跟进催收;另一方面,严格按照会计准则要求,对预计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每年年末对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确保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同时定期开展内部审计,核查其他应收款核算的合规性,防止资金被违规占用。 2025-09-28 10:29 334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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