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量法计提折旧的公式是什么?有哪些优缺点?

一、工作量法计提折旧的公式及参数含义
工作量法(又称“产量法”)是根据固定资产的实际工作量(如行驶里程、生产量、工作时数等)计算折旧的一种方法。其核心公式为: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预计总工作量
当期折旧额=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当期实际工作量
参数说明:
固定资产原值:购置或建造固定资产时实际支付的金额,包括直接相关税费(如运输费、安装费等)。
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报废时预计可收回的残余价值减去清理费用后的净额。通常按原值的3%-5%估算(具体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税法规定)。
预计总工作量:固定资产在整个使用寿命内可完成的总工作量(如总里程、总产量等),需基于技术评估或历史数据合理预估。
当期实际工作量:会计期间内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量(如当月行驶里程、生产工时等)。
二、公式推导逻辑
工作量法的核心逻辑是“按使用程度分摊成本”,即固定资产的价值损耗与其实际使用量直接相关。公式推导如下:
总折旧基数=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需分摊的总成本)。
单位折旧额=总折旧基数/预计总工作量(将总成本均摊到每一单位工作量)。
当期折旧=单位折旧额×实际工作量(按当期使用量计提)。
特点:折旧额与使用强度成正比,适用于使用频率不均衡的资产。
三、优缺点分析
1.优点:
匹配性原则:折旧与资产实际损耗高度匹配,符合收入费用配比要求。
灵活性:适用于使用波动大的资产(如季节性设备)。
2.缺点:
工作量统计复杂:需建立完善的使用记录系统,增加管理成本。
预估误差风险:总工作量的估计偏差可能导致折旧不准确。
免责声明:本文为会计政策解读、考试指南及实务案例分享,不替代官方文件或执业建议。因政策时效性及实务差异,请以财政部最新文件及专业判断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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