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售股处置收益怎么计税?个税与企业税优惠政策有哪些
是指个人或企业将依法解除限售、可自由流通的股票(即限售股)进行转让、出售或其他形式的处置后,所获得的经济利益。那么,大家是否知晓,限售股处置收益怎么计税?个税与企业税优惠政策有哪些?接下来,之了君就带着大家一起来学习一下。

一、限售股处置收益怎么计税?
(一)个人转让限售股
按“财产转让所得”计税:
1.税率与计税公式:适用20%的比例税率,应纳税额=(限售股转让收入-限售股原值-合理税费)×20%;
2.原值与税费扣除:
能提供完整、真实的限售股原值凭证:按实际原值扣除;
无法提供原值凭证:由证券机构按限售股转让收入的15%核定原值及合理税费(政策依据:财税〔2009〕167号);
3.征管方式:由证券机构在限售股转让交割时预扣预缴,个人需在次月15日内到税务机关完成纳税申报。
4.案例:张某转让10万股限售股,转让收入500万元,无法提供原值凭证,证券机构核定原值及税费为500×15%=75万元;应缴个税=(500-75)×20%=85万元,由证券机构预扣预缴
(二)企业转让限售股
按“财产转让所得”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1.税率:一般企业适用25%企业所得税税率;小微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按对应优惠税率(20%、15%)执行;
2.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限售股转让收入-股票的计税基础(购入成本)-转让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
3.征管方式:与企业其他应纳税所得额合并计算,按季度预缴、年度汇算清缴。
4.企业案例:甲公司转让持有的限售股,转让收入1000万元,该限售股购入成本600万元,转让时支付交易费、印花税等10万元;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1000-600-10=390万元,按2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97.5万元。
二、个税与企业税优惠政策有哪些?
(一)个人转让限售股
1.股权激励限售股:个人因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获得的限售股,若符合《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规定,可选择“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按‘财产转让所得’计税”(本质是计税方式选择,非额外优惠);
2.沪港通/深港通优惠:个人转让沪港通、深港通标的公司限售股,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依据:财税〔2019〕93号)。
(二)企业转让限售股
1.亏损弥补:限售股转让收益可弥补企业以前年度结转的亏损(弥补期限不超过5年);
2.小微企业优惠: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转让限售股获得的收益可享受“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内按2.5%、100-300万元按5%”的优惠税率;
3.区域性优惠:如海南自由贸易港、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等,符合条件的企业转让限售股,可按区域政策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需结合地方细则执行)。
限售股处置收益的计税方式,还有个税与企业税优惠政策相关的内容,之了君已经给大家初步汇总整理出来了。若大家还需进一步了解具体场景的税务筹划技巧,可前往之了课堂学习专项课程,提升专业处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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