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补助的账面及计税基础是什么?政府补助会计分录一览
政府补助是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接下来小编为大家详细说说政府补助的账面及计税基础,以及政府补助会计分录。
政府补助的账面及计税基础是什么?政府补助会计分录一览
一、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会计分录与账面价值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企业取得这类补助时,可以选择总额法或净额法进行会计处理。
● 总额法下:取得补助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递延收益”科目。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如果相关资产投入使用后企业再取得补助,总额法下应当在相关资产的剩余使用寿命内分期计入当期收益。
● 净额法下:取得补助时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如果资产投入使用后取得补助,应当在取得时冲减资产账面价值,并按照冲减后的账面价值和剩余使用寿命计提折旧或摊销。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会计分录与账面价值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 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 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应当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三、计税基础:会计账面与税务口径的差异
政府补助的税务处理取决于其是否属于不征税收入。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财政性资金,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此外,符合条件的财政性资金作不征税收入处理后,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的,应计入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应税收入总额。
如果政府补助不属于不征税收入,则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四、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异如何处理
当会计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按税法规定应作为收到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缴企业所得税时,该递延收益的计税基础为0。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收益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0之间将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于该暂时性差异,应当以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实务中,企业进行不同的会计、税务处理时,会产生不同的税会差异。例如会计采用总额法、税务作为征税收入处理时,需要在《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20)中进行相应的纳税调增或调减。如果税务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会计上资产原值与税务上资产计税基础之间会产生差异,对应的折旧、摊销也需进行纳税调整。
以上就是关于政府补助的账面及计税基础是什么、政府补助会计分录一览的分享,可供阅读。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核心在于区分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并选择总额法或净额法。税务处理的核心在于判断是否符合不征税收入的三个条件。会计上的递延收益如果税务上要求当期纳税,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便会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如果大家对于政府补助的账面及计税基础还有疑问,或想要针对性学习提升会计实际操作能力,可以来之了课堂咨询和学习,有专业老师为大家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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