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怎么计量?公允价值模式有哪些适用条件

来源:之了课堂
2026-08-24 15:43:40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指企业主要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长期股权投资等非货币性资产进行的交换。该交换不涉及或只涉及少量的货币性资产(即补价)。

那么,大家是否了解,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怎么计量?公允价值模式有哪些适用条件?接下来,之了君给大家具体分析一下。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怎么计量?公允价值模式有哪些适用条件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怎么计量?公允价值模式有哪些适用条件?

(一)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的,应当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

1.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

2.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

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均能够可靠计量的,应当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但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的除外。

关于商业实质的判断,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即具有商业实质:

1)换入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在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方面与换出资产显著不同;

2)使用换入资产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继续使用换出资产不同,且其差额与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相比是重大的。

在判断商业实质时,企业应当关注交易各方之间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关联方关系的存在可能导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需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进行综合判断。

【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的具体处理】

1.对于换入资产:应当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的,以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初始计量金额。

2.对于换出资产:应当在终止确认时,将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其中,换出资产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差额计入"资产处置损益";换出资产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换出资产为投资性房地产的,按公允价值确认"其他业务收入",按账面价值结转"其他业务成本"。

【涉及补价时的处理】

1.支付补价方:换入资产成本=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支付补价的公允价值+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2.收到补价方:换入资产成本=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收到补价的公允价值+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补价的认定标准:通常以补价占整个资产交换金额的比例低于25%作为参考。高于25%(含25%)的,视为以货币性资产取得非货币性资产,不适用本准则。

(二)以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

不满足上述公允价值计量条件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当以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初始计量金额;对于换出资产,终止确认时不确认损益。

涉及补价时的处理:

1.支付补价方: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支付补价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初始计量金额,不确认损益。

2.收到补价方: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收到补价的公允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初始计量金额,不确认损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计量以及公允价值模式的适用条件,之了君已经给大家初步汇总整理清楚了。这个知识点在CPA考试中属于高频考点,尤其是商业实质的判断和补价处理,建议大家结合历年真题多加练习。如果在备考过程中遇到其他疑难知识点,欢迎随时到之了课堂交流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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