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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5-07-14 15:17:2936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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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怎么样区分赠与销售折扣和额外购买选择权 一、销售折扣:直接扣减价款的优惠,不涉及额外商品或权利 企业为促进销售或尽快回款,在商品价款上给予的直接减免,本质是对原定交易价格的调整。 核心特征: 折扣与当前销售直接挂钩,通常基于购买数量、付款时间等条件(如“满1000减100”“2/10净额付款折扣”)。 不涉及额外商品或服务的承诺,客户获得的利益是“少付钱”,而非“额外取得商品”。 会计处理:按扣除折扣后的净额确认收入(如现金折扣按总额法,折扣实际发生时计入财务费用)。 举例:甲公司销售家具时约定“购买满2000元立减200元”,客户实际支付1800元,属于销售折扣,直接按1800元确认收入。 专业指导-燕子老师 2025-08-21 14:19 24次浏览 可撤销这一个是不是已经成立了,然后发现有问题就申请撤销,是吗?不成立那一个是压根就没有成立。 理解正确。 专业指导-小蜗牛老师 2025-08-21 14:19 22次浏览 老师,第一题的第四小问 行驶购买权的会计分录里面固定资产的金额是怎么得到的 同学您好:固定资产112.57是倒挤得出来的哦~ 专业指导-韩韩老师 2025-08-21 14:19 27次浏览 老师 土地增值税里 增值率≤20%免征 是指改造安置住房、公租房、保障性住房, 包括建造普通商品房住宅吗 同学你好!并不是。土地增值税税收优惠是这样表述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或保障性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20% 的,免征土地增值税。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20% 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20% 的,应就其全部增值额按规定计税。 专业指导-坎坎老师 2025-08-21 14:19 29次浏览 这个a我一眼就排除了,我记得是什么其他资本公积,有点混乱,这个a和记其他资本公积的怎么区分?原理是啥? 题目中选项A是“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形成的负债在结算前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变动”,根据上述规则: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负债(应付职工薪酬)需按每个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调整,公允价值变动部分直接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当期损益),因此选项A正确。 而你记忆中的“其他资本公积”,对应的是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这类交易中,等待期内确认的成本费用对应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且后续不随公允价值变动调整,因此不影响当期损益。 专业指导-燕子老师 2025-08-21 14:19 20次浏览 为啥业务进项税转出的时候,他还要按照比例把运输费也要转出去? 同学你好!业务(4)因管理不善属于非正常损失。根据相关规定: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专业指导-坎坎老师 2025-08-21 14:18 19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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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华 老师您好,在批发环节单独加征的是哪两个来着?谢谢老师 同学你好,卷烟和电子烟在批发环节加征消费券。 专业指导-小肚老师 2025-08-14 00:46 50次浏览 精华 C选项增加建设一座仓库,不应该是调整去年的合同吗?为什么不在2020年调整? 选项C:客户要求新增仓库及补偿,是日后新发生的合同变更,与2020年末已存在情况无关,属于非调整事项 。 专业指导-帆帆老师 2025-08-14 00:39 123次浏览 精华 不影响诉讼时效这里,法院在确认诉讼时效届满的情况下应该驳回诉讼请求。可是下面不是又说法院不会主动审查吗,感觉很矛盾啊 你好同学! 1、 "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法院不得主动审查" 原理: 诉讼时效本质是赋予债务人的抗辩权(武器),属于私权范畴。民事诉讼遵循“不告不理”原则——如果债务人自己都放弃武器,法院不得替债务人打架。 2、 "若债务人提出抗辩且时效确已届满,法院应驳回债权人诉求" 原理: 一旦债务人行使抗辩权(主张时效已过),法院就必须审查时效问题。若查证属实,债权人将丧失胜诉权(注意:不是起诉权,债权本身仍未消灭)。 因而同学所看到“不影响诉讼时效这里,法院在确认诉讼时效届满的情况下应该驳回诉讼请求”,这里其实说的就是由于债务人提出时效抗辩,导致法院需要去审查,一旦确认了诉讼时效届满,应当去驳回债权人的诉求 专业指导-穆易老师 2025-08-14 01:46 42次浏览 精华 这个利息为什么90天后就不收取,90日内要收取? 同学你好,是这样哈,老师跟你说一下原理。 在结息日起90天内,从会计核算角度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金融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确认了利息收入 ,此时即便尚未实际收到利息,也认为收入具有较高的确定性,应该按照规定缴纳增值税,体现税收的及时性和确定性原则。90天后,应收未收利息可能存在较大的回收风险,金融企业面临资金无法回笼的情况。为了减轻金融企业的税收负担,避免因未实际收到现金却要缴纳税款导致资金压力增大,此时暂不征收增值税,等实际收到利息时再缴纳,体现了税收与资金流相匹配的原则。 专业指导-岚妮老师 2025-08-05 17:04 84次浏览 精华 老师,这里没明白,担保合同的公允价值,说是因提供担保收到的对价,这里为什么还会因提供担保而有的担保收入呢?明明是我们这边提供担保,我们如果找担保公司,我们应该是付给担保公司钱吗? 担保合同的公允价值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市场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具体到担保场景,它通常表现为第三方为担保行为收取的取费或风险补偿,就是指给第三方的钱值多少 专业指导-娜娜老师 2025-08-05 16:45 217次浏览 精华 老师这道题我圈出来的那一步您能帮忙解释一下吗 就是技术转让收入这里不适用15%的税收优惠,应该按照25%的税率单独计算;技术转让应纳税额为2300-1400=900,其中500免税,400减半征收,税额为400*50%*25%=50; 前面的386.83是纳税调减了500+400*50%=700,但是是按照15%纳税的(即按照200*15%=30纳税的),但是应该按照25%纳税,所以少算了10%的税率差,所以这里加上哟 专业指导-奇奇老师 2025-07-22 14:47 107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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