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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第九章: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来源:之了课堂
2023-08-30 16:35:20

2024年注册会计师备考正在进行中,为了助力大家备考,今天之了君为大家带来了2023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第九章: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相关内容,感兴趣的小伙伴,接下来就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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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票据行为的代理 

1.票据代理行为的生效要件

(1)须明示本人(被代理人)的名义,并表明代理的意思;

(2)代理人签章;

(3)代理人有代理权。

2.票据行为的无权代理

(1)狭义的无权代理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如果本人(被代理人)事后追认,票据行为对本人发生效力,并由本人承担票据责任。

(2)表见代理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二、票据权利的善意取得

三、票据的伪造和变造

1.票据伪造

(1)概念

票据伪造,是指假冒或者虚构他人名义而为的票据行为。

(2)构成要件

①伪造者的行为符合票据行为的形式要件。

②伪造者假冒或者虚构他人名义在票据上签章。

(3)法律后果

2.票据变造

(1)概念

票据变造,是指没有变更权限的人变更票据上签章以外的其他记载事项的行为。

(2)法律后果

①变造前在票据上签章的票据行为人,依照原记载事项负责。

不能辨别是在票据被变造之前或者之后签章的,视同在变造之前签章。

②变造后在票据上签章的票据行为人,依照变造后的记载事项负责。

如果变造人也是票据上的签章人,变造人应解释为在变造后的票据行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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