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会周周练|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试练习题及答案2025.05.02
在2025年注册会计师备考中,《经济法》作为一门注重法律条文理解与实际应用结合的科目。今天是2025年5月2日周五,之了课堂持续为大家提供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科目考试练习题,其中包含了7道试题及答案解析。之了君温馨提醒,点击“下载”按钮即可免费获取全部试题,答案解析在文末哦。
1.【多选题·第5章】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可以决议将普通合伙人除名的有( )。
A.合伙人未履行出资义务
B.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C.合伙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D.合伙人因一般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2.【单选题·第5章】甲、乙、丙拟设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甲为普通合伙人,乙、丙为有限合伙人。下列合伙协议的内容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乙以劳务作价30万元出资
B.甲以其出资金额的1.5倍为限对合伙债务承担责任
C.丙不得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D.丙为合伙事务执行人
3.【单选题·第5章】某普通合伙企业在经营期间吸收甲入伙。甲入伙前合伙企业已负债20万元。甲入伙1年后退伙,在此期间合伙企业新增负债30万元。甲退伙后半年,合伙企业解散,以企业全部财产清偿债务后,尚有80万元债务不能清偿。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甲承担清偿责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20万元债务不承担责任
B.甲对担任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新增的30万元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C.甲对合伙企业解散后尚未清偿的全部80万元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甲对入伙后至合伙企业解散时新增的60万元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单选题·第5章】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甲、乙、丙的出资分别为50万元、25万元、25万元,均已实缴。甲在执业活动中因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以合伙企业全部财产偿还后,仍有余债100万元。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100万元债务的清偿责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应承担无限责任,乙、丙以25万元范围承担补充责任
B.甲应承担无限责任,乙、丙无须以个人财产承担责任
C.甲、乙、丙均无须以个人财产承担责任
D.甲、乙、丙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5.【单选题·第5章】甲、乙、丙共同投资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对合伙人的资格取得或者丧失未作约定。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甲因车祸去世,甲的妻子丁是唯一继承人。下列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丁自动取得该企业合伙人资格
B.经乙、丙一致同意,丁取得该企业合伙人资格
C.丁不能取得该企业合伙人资格,只能由该企业向丁退还甲在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D.丁自动成为有限合伙人,该企业转为有限合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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