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注会考前密训营免费试听第18场、第21场-王佟国老师经济法讲义

来源:之了课堂
2026-07-20 16:2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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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了课堂‌2026年注会考前密训营免费试听第18场、第21场-王佟国老师经济法讲义

第一章 法律基本原理 

​【考情分析】

本章在最近 3 年的考试中,平均分值 2-3 分,题型均为客观题,内容简单,难度不大。 

专题一 法律基本概念

【考点 1】法的特征(★)

(一)法是由一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代表

法代表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而不是统治阶级中个别人或个别集团的意志

关注

尽可能关注被统治阶级和社会弱势群体等的权利和利益

服从

法是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不可能任意立法,必须服从于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

(二)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 

体现

法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突出体现了法的国家意志性

制定

有权的国家机关根据调整社会关系和规范人的行为的需要,依照一定程序创制新的法律规范

认可

由国家权力确认某种社会上已经通行的规则
(习惯、教义、礼仪)具有法律效力

权威性统一性

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特征使法具有权威性和统一性

(三)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 

非唯一

法具有国家强制性并不意味着法律规范的实施都是依靠国家强制而实现,也不等于国家强制力是保证法律实施的唯一力量

法律的实施主要依赖于社会主体的自觉遵守和执行

强制前提

只有相关社会主体不遵守法律规定,并依照法律规范应当就不遵守法律规范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时,才会由国家机器保证其实施

(四)法是调整人的行为和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

社会规范

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约束人的行为

技术规范

调整人与自然、人与劳动工具之间的关系。
如:环境保护、食品安全、建筑质量标准等

【提示】技术规范一般不属于法的范畴,经国家制定或认可,才能升级为“法律规范”。 

△ 以上为2026年注会考前密训营免费试听第18场、第21场-王佟国老师经济法讲义内容节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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