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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重难知识点:总论和会计法律制度
来源:之了课堂
2020-08-13 09:41:49

2020年初级会计考试时间越来越近了,大家都复习的咋样了呢?为了帮助大家考前高效提分,今天之了君跟大家分享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重难知识点:总论和会计法律制度,大家一定要仔细阅读,查漏补缺,有效提分。

一、总论篇

1、法的本质: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

2、法的特征:国家意志性、强制性、规范性、明确公开性和普遍约束性。

3、经济仲裁

1)适用范围:

①平等主体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②可以仲裁,但不适用仲裁法:劳动争议、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③不能仲裁: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涉及人身关系)、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2)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合理原则、独立仲裁原则、一裁终局原则。

3)仲裁机构:仲裁委员会(民间性组织)。

4、民事诉讼

1)适用范围:平等主体(民事案件、商事案件、劳动争议案件、非诉案件)。

2)审判制度:两审终审制度、合议制度、回避制度、公开审判制度。

3)诉讼管辖:

①级别管辖(大多数民事案件均归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②地域管辖。

5、行政复议

1)申请和受理:

①书面,口头申请均可;

②行政复议参加人包括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不包括行政复议机关);

③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可以提出复议申请;

④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

2)复议机关:

①海关、金融、税务、外汇管理、国安→上级主管部门

②政府(非省级)→上级人民政府

③县级以上政府部门→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主管部门

④省级政府,国务院部门(如国家税务总局)→原级

6、行政诉讼

1)起诉时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6个月。

2)受理事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

7、法律责任

1)民事责任:

①停止侵害;

②排除妨碍;

③消除危险;

④返还财产、

⑤恢复原状;

⑥修理,重作,更换;

⑦赔偿损失;

⑧支付违约金;

⑨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⑩赔礼道歉;

⑪继续履行。

PS:重在补偿,赔偿,不强调处罚。

2)行政责任

①行政处罚:行政拘留、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和执照、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警告;

②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适用于国家机关人员)。

3)刑事责任

①主刑:管制、拘役、有期、无期、死刑;

②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

二、会计法律制度篇

1、会计核算

1)基本要求:

①依法建账;

②按照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核算;

③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④正确采用会计处理方法;

⑤正确使用会计记录文字;

⑥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2)会计年度:我国以公历年度为会计年度(每年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2、会计监督

1)单位内部监督—内部监督

2)社会监督—外部监督(对单位内部监督的再监督)

3)政府监督—外部监督(对单位和社会监督的再监督)

3、会计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洁自律、客观公正、坚持准则、提高技能、参与管理、强化服务。

以上是之了君跟大家分享的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重难知识点:总论和会计法律制度的内容,今天的干货就到这了,考前冲刺阶段,查漏补缺很重要,大家一定要认真看哦!之了课堂祝大家都能考一个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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