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补贴收入财政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直接从财政部门或通过主管部门取得的各类事业经费,涵盖正常经费和专项资金,属于国家预算资金的一部分。那么,与销售行为不挂钩的财政补贴收入有哪些?怎么做账?接下来,之了君给大家详细阐述一下这部分的内容。
一、与销售行为不挂钩的财政补贴收入有哪些?
(一)企业适用类型
1.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非销售挂钩)
稳岗补贴、社保费返还、经营扶持资金、研发补助(与核心经营相关)、环保达标奖励等,这类补助虽与销售无关,但直接支持企业日常运营、合规经营或核心业务拓展。
2.与日常经营活动无关
救灾补贴、公益项目专项补助、与企业主营业务无关的政府奖励、扶持落后地区发展的专项资金(不涉及经营活动)等。
3.用于购建长期资产
政府补助资金专门用于购置设备、建设厂房、研发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且与销售行为无关联(如生产设备更新补助、环保设施建设补贴)。
4.用于补偿成本费用/损失
包括补偿已发生的费用(如疫情期间经营损失补助、已支付的研发费用补贴)和补偿以后期间的费用(如未来年度环保检测费用补助、后续研发项目补贴)。
(二)事业单位适用类型
事业单位与销售行为不挂钩的财政补贴,主要包括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下达的正常经费补助、专项项目补助(如科研项目经费、公益服务补贴、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均属于国家预算资金范畴,不与单位经营销售业务直接挂钩。
二、与销售行为不挂钩的财政补贴收入怎么做账?
(一)企业做账处理
1.补偿已发生的成本费用/损失
与日常经营相关直接计入“其他收益”科目,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收益
与日常经营无关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2.补偿以后期间的成本费用/损失:
先确认为“递延收益”,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待相关费用实际发生时,按受益期间分期转入损益:
① 与经营相关转“其他收益”
借:递延收益
贷:其他收益)
② 与经营无关转“营业外收入”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3.用于购建长期资产:
取得补助时: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按资产使用寿命分期转入“其他收益”(与经营相关)或“营业外收入”(与经营无关),分录:
借:递延收益
贷:其他收益/营业外收入
注意事项:企业无需单独设置“政府补助收入”明细科目,直接按上述规则计入对应损益或递延收益即可;做账需附政府补助文件、拨款凭证、资金使用计划等合规依据。
(二)事业单位做账处理
1.科目设置:使用“财政补助收入”科目核算,按资金性质分“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明细科目(无需与销售相关科目挂钩)。
2.账务处理:
收到补贴时(财务会计):
借:银行存款
贷:财政补助收入;
预算会计处理:
借: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发生相关支出时(如项目执行、经费使用)按正常支出核算,无需冲减财政补助收入。
借:业务活动费用
贷:银行存款)
与销售行为不挂钩的财政补贴收入参考如上,做账方面的事宜建议大家也可以先参考上面之了君的相关信息所述。若涉及具体行业或特殊补助类型,可结合实际场景细化账务处理,有疑问可咨询之了课堂专业老师。
财政补贴作为政府给予企业的一种经济支持,在企业的日常运营中扮演着重要角色。然而,对于财政补贴收入是否可以作为企业所得税的不征税收入处理,许多企业并不清楚。那么,财政补贴收入可否作为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处理?下面就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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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政补贴收入可否作为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处理?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第一条“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二、作为不征税收入的财政性资金形成的费用,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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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补贴作为企业运营中可能获得的一种资金支持,对于企业的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关于财政补贴收入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的问题,往往让许多企业感到困惑。那么,财政补贴收入要缴纳增值税吗?感兴趣的小伙伴,下面就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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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政补贴收入要缴纳增值税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第七条“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财政补贴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
不征收增值税:纳税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财政补贴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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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了,作为财务人员都需要对自己当年的纳税情况做一个检查,对比税负,以及对收入是否需要纳税的情况做一个清理,对于应该缴纳税费而没有缴纳的,都应该在当年进行补缴,也是对一年的的财税问题做一个清查,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税务风险。对于财政补贴收入到底需不要缴纳税费这个问题各有说法,你了解多少呢?一起来学学吧!
一、增值税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第七条: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财政补贴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政策理解>>
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和增值税征税范围是否直接挂钩?是因为什么原因取得了财政补贴收入?从以上的政策依据可以提取出关键字:“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不属于与收入或者数量挂钩的情况就不属于增值税的应税收入,就不征收增值税。
二、企业所得税规定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第一条规定: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也即是说,如果企业取得的政府补贴符合上述三项规定,则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
需要注意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 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财产,不得扣除或者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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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税收入主要是指可以按照规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收入,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税收负担。虽然是免税,但是也要在会计分录上得以体现。那么,免税补贴收入会计分录是什么?有兴趣的话,跟着之了君一起看看吧。
免税补贴收入会计分录是什么?一文查阅详细内容
1、政府补助的免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税费减免
2、确认递延收益:
借:应交税费——税费减免
贷:递延收益
3、结转营业外收入: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税费减免
其中,递延收益是指尚待确认的收入或收益。简单来说就是,暂时还没有确认的收益。营业外收入就是指以正常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可列为当期利润的收入。
免税企业取得政府补贴要征企业所得税吗
免税企业取得政府补贴要不要征企业所得税主要取决于该补贴是否属于不征税的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收入总额中的财政拨款,以及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为不征税收入。
也就是说如果企业所取得的政府补贴属于财政拨款或符合规定不征税的收入,都不需要征收。判断依据:
1、企业能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2、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3、企业对该资金进行单独核算。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所征收的企业所得税是根据应纳所得税额来计算,而不是收入总额。
看了以上的内容,相信大家都应该比较清楚免税补贴收入会计分录是什么?这个问题。税务人员要明确企业是否符合免税政策,会计人员要据此如实做账。在写会计分录时遇到任何问题,大家都可以来和之了课堂的老师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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