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年度汇算清缴个税年度汇算清缴是纳税人根据全年综合所得收入,在预缴税款基础上“查遗补漏、多退少补”的法定程序。2025年度的个税年度汇算清缴将在6月30截止,符合条件的劳动者需要在截止日期前完成申报。那么,个税年度汇算清缴可以不申报吗?具体怎么操作?之了君给大家解答这些问题。
一、个税年度汇算清缴可以不申报吗?
个税年度汇算清缴一般不可以不申报,不申报后果严重:
1、滞纳金:若纳税人需要补税却未按时补交,根据现行政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税务机关将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2、罚款:除滞纳金外,还可能面临罚款。根据情节轻重,罚款金额有所不同。一般情况下,若纳税人存在未申报、未如实申报等行为,税务机关可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能会面临更严厉的处罚。
3、征信影响:若情节严重,经税务机关多次催缴仍不补缴税款、滞纳金或不接受罚款,可能会被纳入税务部门的黑名单,进而影响个人信用记录。这可能对个人贷款、信用卡申请、购房、购车等金融活动产生负面影响。
二、个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具体怎么操作?
第一步:准备申报
下载【个人所得税APP】,打开APP后,先进行注册登录,进入年度汇算:首页【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选择申报年度:2025年度
进入标准申报界面后,填报方式有【需要申报表预填服务】和【自行填写】两种选择。
为了方便申报,推荐大家选择【需要申报表预填服务】,税务机关已按一定规则预填了部分申报数据,大家只需确认即可。
选择【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开始申报】后,系统提示【标准申报须知(使用已申报数据)】,点击“我已阅读并知晓”,开始年度汇算申报。
第二步:确认信息需要对个人基础信息、汇缴地、已缴税额进行确认
第三步:填报数据
确认预填的收入和扣除信息无误,可直接点击【下一步】。
第四步:计算税款
数据系统将自动计算您本年度综合所得应补(退)税额
第五步:提交申报
确认结果后,点击【下一步】—【提交申报】即可。
第六步:退(补)税
1.如存在多预缴税款,可选择【申请退税】。
点击【申请退税】后,纳税人需选择退税银行卡。如前期已添加过银行卡,系统将自动带出已填银行卡信息。您需新增,点击【添加银行卡信息】—【确定】。
2.如存在少预缴税款,则需要补税。
如您综合所得年度汇算需要补税且不满足免予汇算条件,则需点击【立即缴税】,选择相应的缴税方式完成支付即可。
以上就是关于“个税年度汇算清缴可以不申报吗?具体怎么操作?”的全部内容,个税年度汇算清缴是纳税人履行法定义务、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环节。更多会计实操相关知识点,欢迎到之了课堂了解。
2025年个税年度汇算清缴已经开始了,对于众多朋友来说,肯定是重中之重。因此,趁着业余时间多去了解一下关于这方面的信息,是很有必要的。接下来,之了君就给大家详细聊一下2025个税年度汇算清缴务的细节,赶快一起来看看吧。
2025个税年度汇算清缴务必了解这些细节!纳税人别错过
个税年度汇算清缴,就是年度终了后,纳税人汇总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减去减免税额后计算本年度实际应纳税额,再减去已预缴税额,确定该纳税年度应退或者应补税额,在法定期限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结清税款的行为。简言之,就是在平时已预缴税款的基础上“查遗补漏,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
2025年关键时间节点:
截止日期:2025年6月30日。
提前规划:建议提前申报,预留调整的时间。
需要了解的细节
(一)关于无需办理汇算清缴的情形
《办法》第六条规定了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且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前提下无需办理汇算清缴的四类情形。其中,“(一)汇算清缴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规定金额的;(二)汇算清缴需补税但不超过规定金额的”,主要是指《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有关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32号)中规定的“在2027年12月31日前,纳税人取得的综合所得,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要汇算清缴补税的,或者年度汇算清缴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可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二)关于优先退税服务
《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对符合汇算清缴退税条件且生活负担较重的纳税人,税务机关提供优先退税服务”。主要是指,对“上有老下有小”、看病负担较重、收入降幅较大以及适用简易申报退税的群体,税务部门将延续执行优先退税制度,为纳税人提供更便捷的退税服务。
(三)关于汇算清缴退税审核提示提醒事项
《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税务机关审核发现退税申请不符合规定,应当通知纳税人补充提供资料或更正汇算清缴申报,纳税人拒不提供资料或者拒不更正申报的,税务机关不予退税”。税务机关在开展退税审核时,发现纳税人退税申请不符合规定的,将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及网站消息、手机短信、电话等方式向纳税人开展提醒,纳税人接收该消息后,应当及时补充资料或者更正汇算清缴申报,避免影响自身的纳税信用。
(四)关于责令限期改正文书送达
《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汇算清缴期结束后,对未申报补税或者未足额补税的纳税人,税务机关依法责令其限期改正并送达相关文书”。对已签订《税务文书电子送达确认书》的,税务机关通过个税APP、网站等渠道进行电子文书送达;对未签订《税务文书电子送达确认书》的,以其他方式送达。电子送达与其他送达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办法》出台后,税务部门将切实加强汇算清缴办税辅导、完善纳税服务,持续优化个税APP各项功能,及时回应、解决纳税人的合理诉求,一如既往地为纳税人提供更好的申报体验。
2025年个税年度汇算清缴这方面的内容,大家可以参考如上之了君的信息分享。如果说对于这方面的一些其他问题比较感兴趣,还想要了解更多的话,大家可以到之了课堂来进一步查阅有关的内容,或者向在线客服老师咨询解决。
又到一年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这关系到每位纳税人的切身利益。2025年的汇算清缴在时间安排、政策细节上有哪些要点?常见问题又该如何解决?之了君将在此为大家详细解析,助力大家顺利完成汇算。
2025年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情况解析!含汇算时间及问题答疑
2025年2月21日起,纳税人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预约办理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以下简称“年度汇算”)!
一、年度汇算时间安排
2024年度汇算的时间为2025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跨度4个月,全天候24小时随时办理,纳税人办税时间非常充裕,无需抢在前几天扎堆办理。纳税人如需在汇算初期(3月1日至3月20日)办理年度汇算,可在2月21日至3月20日每天的早6点至晚22点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进行预约。
二、汇算清缴预约时遇到的问题解答
1.忘记登录密码怎么办?
当您忘记密码时,可以点击登录页“找回密码”按钮来重置密码。首先需要填写您的身份证件信息,填写完成后选择一种可用的验证方式验证,在验证通过后,可在设置新密码页面完成新密码的设置。如果您通过以上方式仍无法找回密码,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至办税服务厅进行密码重置,重置成功后即可使用重置后的密码登录。
2.纳税人想预约3月10日办理汇算,但没有预约到,怎么办?
纳税人没有预约到3月10日也无需着急,可以选择其他日期进行预约,也可以不预约,3月21日后即可直接登录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办理汇算申报。如纳税人确有紧急情况,又没有预约到合适日期,也可以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直接办理。
3.纳税人在3月1日汇算期开始后才注意到可以预约办税,此时再预约还来得及么?
3月1日至3月20日,纳税人可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预约办税,选择未约满的任意日期预约即可。纳税人也可以不预约,3月21日后直接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办理年度汇算。
4.工作单位通知纳税人在4月上旬办理年度汇算,纳税人还需要预约吗?
为合理有序引导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提升纳税人办理体验,税务部门、单位会分批分期通知纳税人在确定的时间段内办理,因此如果单位已通知纳税人具体的办理时间,建议在相应时间段内办理,以便享受高质量的纳税服务。如果纳税人确需在3月1日至3月20日申报,也可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预约办税。
三、汇算前要做的准备工作
在3月1日正式汇算开始前,大家首先要对照相关规定判断一下是否需要进行年度汇算,然后登录个人所得税APP查看具体准备工作。
1.确定自己是否需要年度汇算
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1)年度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2)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3)已预缴税额与汇算实际应纳税额一致的;
(4)符合年度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办理年度汇算:
(1)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汇算实际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2)纳税年度内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3)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或者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取得综合所得无扣缴义务人,造成纳税年度少申报或者未申报综合所得的。
2.汇算准备工作
年度汇算需要做的准备工作,您可以登录个人所得税APP首页,点击进入“2024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专题页,点击【汇算准备】核实您的收入信息、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和银行卡信息。
温馨提示:纳税人对扣缴义务人申报的综合所得等信息有异议的,应当先行与扣缴义务人核实确认。确有错误且扣缴义务人拒不更正的,或者存在身份被冒用等情况无法与扣缴义务人取得联系的,纳税人可以通过个税APP、网站等向税务机关发起申诉。
以上就是2025年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的相关情况。之了君希望这份解析能让大家对汇算时间、流程及常见问题有清晰认知。如有疑问,可及时咨询税务部门。祝愿大家都能准确完成汇算,合法维护自身权益。
随着时间的推移,2024年个税年度汇算清缴即将来临。对于广大纳税人来说,了解个税年度汇算清缴的条件以及明确哪些人需要进行汇算清缴至关重要。那么,到底2024年个税年度汇算清缴条件是什么?哪些人需要进行个税清缴?接下来,之了君给大家详细讲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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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4年个税年度汇算清缴条件是什么?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需要汇总上一年度的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计算全年应缴税额,并与已预缴税额进行比对,最终确定是否需要退税或补税的过程。
2024年个税年度汇算清缴条件有两个:
第一,只有居民个人,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分为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具体的判定条件不同,所负有的纳税义务也不相同,只有居民个人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第二,只有取得综合所得,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既然是综合所得年度汇算,那么只有纳税人在取得纳入综合所得范围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费收入,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二、哪些人需要进行个税清缴?
并非所有人都需要进行个税汇算清缴。以下情况需要特别关注:
1. 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纳税人。
2. 综合所得收入全年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纳税人。
希望通过本文的介绍,纳税人能够准确把握相关要求,积极配合税务部门的工作,顺利完成个税年度汇算清缴。更多会计实操相关知识点,欢迎到之了课堂了解。以上就是关于“2024年个税年度汇算清缴条件是什么?哪些人需要进行个税清缴?”的全部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发布了关于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重要公告。作为纳税人,了解并遵守最新的税收政策是每个人应尽的义务。本文将带大家了解2023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相关政策要点,帮助您了解清楚年度汇算清缴的程序和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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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2号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就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以下简称汇算)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汇算的主要内容
2023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以下称纳税人)需要汇总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税率表见附件1),计算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2023年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
汇算不涉及纳税人的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以及按规定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所得。
二、无需办理汇算的情形
纳税人在2023年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汇算:
(一)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二)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三)已预缴税额与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
(四)符合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
三、需要办理汇算的情形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办理汇算:
(一)已预缴税额大于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二)2023年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汇算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或者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造成2023年少申报或者未申报综合所得的,纳税人应当依法据实办理汇算。
四、可享受的税前扣除
下列在2023年发生的税前扣除,纳税人可在汇算期间填报或补充扣除:
(一) 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符合条件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
(二) 符合条件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三) 符合条件的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商业健康保险、个人养老金等其他扣除;
(四)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
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可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申报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复申报减除。
纳税人与其配偶共同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及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的,以及与兄弟姐妹共同填报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需要与其他填报人沟通填报扣除金额,避免超过规定额度或比例填报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填报不符合规定的,一经发现,税务机关将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或者扣缴义务人等渠道进行提示提醒。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94号)有关规定,对于拒不更正或者不说明情况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将暂停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按规定更正相关信息或者说明情况后,可继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五、办理时间
2023年度汇算办理时间为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
六、办理方式
纳税人可自主选择下列办理方式:
(一)自行办理。
(二)通过任职受雇单位(含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其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单位)代为办理。
纳税人提出代办要求的,单位应当代为办理,或者培训、辅导纳税人完成汇算申报和退(补)税。
由单位代为办理的,纳税人应提前与单位以书面或者电子等方式进行确认,补充提供2023年在本单位以外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相关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并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纳税人未与单位确认请其代为办理的,单位不得代办。
(三)委托受托人(含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纳税人需与受托人签订授权书。
单位或受托人为纳税人办理汇算后,应当及时将办理情况告知纳税人。纳税人发现汇算申报信息存在错误的,可以要求单位或受托人更正申报,也可自行更正申报。
七、办理渠道
为便利纳税人,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高效、快捷的网络办税渠道。纳税人可优先通过个税APP及网站办理汇算,税务机关将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项目预填服务;不方便通过上述方式办理的,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或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选择邮寄申报的,纳税人需将申报表寄送至按本公告第九条确定的主管税务机关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公告的地址。
八、申报信息及资料留存
纳税人办理汇算,适用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附件2、3),如需修改本人相关基础信息,新增享受扣除或者税收优惠的,还应按规定一并填报相关信息、提供佐证材料。纳税人需仔细核对,确保所填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纳税人、代办汇算的单位,需各自将专项附加扣除、税收优惠材料等汇算相关资料,自汇算期结束之日起留存5年。
存在股权(股票)激励(含境内企业以境外企业股权为标的对员工进行的股权激励)、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等情况的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报告、备案。同时,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从同一单位多次取得股权激励的,由该单位合并计算扣缴税款。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从不同单位取得股权激励的,可将之前单位取得的股权激励有关信息提供给现单位并由其合并计算扣缴税款,也可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自行向税务机关办理合并申报。
九、受理申报的税务机关
按照方便就近原则,纳税人自行办理或受托人为纳税人代为办理的,向纳税人任职受雇单位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有两处及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可自主选择向其中一处申报。
纳税人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其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或者主要收入来源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主要收入来源地,是指2023年向纳税人累计发放劳务报酬、稿酬及特许权使用费金额最大的扣缴义务人所在地。
单位为纳税人代办汇算的,向单位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为方便纳税服务和征收管理,汇算期结束后,税务部门将为尚未办理汇算申报、多次股权激励合并申报的纳税人确定其主管税务机关。
十、退(补)税
(一)办理退税
纳税人申请汇算退税,应当提供其在中国境内开设的符合条件的银行账户。税务机关按规定审核后,按照国库管理有关规定办理税款退库。纳税人未提供本人有效银行账户,或者提供的信息资料有误的,税务机关将通知纳税人更正,纳税人按要求更正后依法办理退税。
为方便办理退税,2023年综合所得全年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且已预缴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可选择使用个税APP或网站提供的简易申报功能,便捷办理汇算退税。
申请2023年度汇算退税及其他退税的纳税人,如存在应当办理2022年及以前年度汇算补税但未办理,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2022年及以前年度汇算申报存在疑点但未更正或说明情况的,需在办理2022年及以前年度汇算申报补税、更正申报或者说明有关情况后依法申请退税。
(二)办理补税
纳税人办理汇算补税的,可以通过网上银行、办税服务厅POS机刷卡、银行柜台、非银行支付机构等方式缴纳。邮寄申报并补税的,纳税人需通过个税APP及网站或者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及时关注申报进度并缴纳税款。
汇算需补税的纳税人,汇算期结束后未申报补税或未足额补税的,一经发现,税务机关将依法责令限期改正并向纳税人送达有关税务文书,对已签订《税务文书电子送达确认书》的,通过个税APP及网站等渠道进行电子文书送达;对未签订《税务文书电子送达确认书》的,以其他方式送达。同时,税务机关将依法加收滞纳金,并在其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予以标注。
纳税人因申报信息填写错误造成汇算多退或少缴税款的,纳税人主动或经税务机关提醒后及时改正的,税务机关可以按照“首违不罚”原则免予处罚。
十一、汇算服务
税务机关推出系列优化服务措施,加强汇算的政策解读和操作辅导力度,分类编制办税指引,通俗解释政策口径、专业术语和操作流程,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提示提醒服务,并通过个税APP及网站、12366纳税缴费服务平台等渠道提供涉税咨询,帮助纳税人解决疑难问题,积极回应纳税人诉求。
汇算开始前,纳税人可登录个税APP及网站,查看自己的综合所得和纳税情况,核对银行卡、专项附加扣除涉及人员身份信息等基础资料,为汇算做好准备。
为合理有序引导纳税人办理汇算,提升纳税人办理体验,主管税务机关将分批分期通知提醒纳税人在确定的时间段内办理。同时,税务部门推出预约办理服务,有汇算初期(3月1日至3月20日)办理需求的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在2月21日后通过个税APP预约上述时间段中的任意一天办理。3月2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无需预约,可以随时办理。
对符合汇算退税条件且生活负担较重的纳税人,税务机关提供优先退税服务。独立完成汇算存在困难的年长、行动不便等特殊人群提出申请,税务机关可提供个性化便民服务。
十二、其他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2018年第62号)第一条、第四条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依照本公告执行。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28号)规定,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纳税人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同一城市重新购买住房的,可按规定申请退还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具体服务与征管规定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21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
2.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简易版、问答版).pdf
国家税务总局
2024年1月31日
为了确保您在2023年度个税汇算清缴的过程中顺利进行,纳税人们应密切关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最新政策和相关通知,及时了解并遵守规定。同时,我们鼓励您在遇到个税问题时主动寻求专业税务咨询和建议,以确保您能够合理、合法地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并正确进行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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