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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经济法重要知识点:公司解散和清算
来源:之了课堂
2020-12-10 14:49:55

大家好呀,2021年中级会计考试备考正在进行中,为了帮助大家高效学习备考,之了君继续跟大家分享中级会计经济法重要知识点:公司解散和清算,一起来看看吧~

一、公司的解散

1、公司解散的原因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提示】

①出现该情形时,公司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

②修改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须经持有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2、解散公司诉讼

1)适用情形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有关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①公司持续2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②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2年以上不能作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③公司董事长期冲突,并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④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2)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

4)经人民法院调解公司收购原告股份的,公司应当自调解书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将股份转让或者注销;股份转让或者注销之前,原告不得以公司收购其股份为由对抗公司债权人。

二、公司的清算

1、清算方式

1)自行清算

①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②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

③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④清算方案应当报股东(大)会决议确认

2)指定清算

①有下列情形之一,债权人申请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的,法院应予受理:

A.公司解散逾期(15日内)不成立清算组;

B.虽然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的;

C.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股东利益的。

【提示】债权人未提起清算申请,公司股东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②清算组成员:

A.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B.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

C.中介机构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

③清算方案应当报人民法院确认

【提示】人民法院组织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6个月内清算完毕。因特殊情况无法在6个月内完成清算的,清算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

2、清算组在清算期间的职权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提示】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清算组在公司清算期间代表公司进行一系列民事活动,全权处理公司经济事务和民事诉讼活动。

3、清算过程中的责任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债权人主张其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提示】上述两项情形系实际控制人原因造成,债权人主张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3)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清算组不得执行。清算组执行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公司、股东或者债权人有权要求清算组成员承担赔偿责任。

4)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或者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5)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清算工作程序

1)登记债权

2)清理公司财产,制定清算方案

3)清偿债务

4)公告公司终止

以上就是之了君和分享中级会计经济法重要知识点:公司解散和清算的内容,今天的干货就分享到这里了,后续还会有更多的干货陆续分享给大家,请大家持续关注之了课堂网站。同时,大家如有问题,可以及时咨询之了课堂老师,专业老师会为大家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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