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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经济法第七章重要知识点: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来源:之了课堂
2020-09-09 14:13:22

2020年中级会计考试已经结束,想要报考2021年中级会计考试的考生们可以提前准备起来哦~今天之了君将跟大家分享中级会计经济法第七章重要知识点: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大家一定要认真阅读哦~

一、纳税人及征税范围

1、纳税人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其他组织等。可以根据“登记注册地标准”和“实际管理机构标准”相结合的原则,分为:

纳税人及征税范围-纳税人

2、征税范围

纳税人及征税范围

3、所得税税率:25%、20%(小型微利企业)、15%(重点扶持高新技术、技术先进型服务、符合西部鼓励条件的企业)、10%

二、应纳税所得额

1、计算方法

1)直接法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扣除额-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2)间接法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纳税调增额-纳税调减额

①纳税调增

A、税法规定不能扣除的税收滞纳金、罚款等;

B、超过税法规定扣除标准部分;

C、未记或少记的应税收益

②纳税调减

A、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残疾人工资等;

B、减税或免税收益(国债利息等);

C、弥补以前年度为弥补的亏损额

2、收入总额

分为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非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额。

1)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

2)销售货物按照以下四步确认销售收入的条件:

①销售合同已经签订;

②企业对已出售的商品没有继续管理权及控制;

③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

④已发生或将发生销售方的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

应纳税所得额

3)提供劳务收入按照完工进度(百分比)确定收入

3、不征税收入

包括财政拨款、依法取得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4、税前扣除项目及标准

税前扣除项目及标准

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60%扣除,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5、非居民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1)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若有境外所得,企业实际应缴纳所得税额=企业境内外所得应纳税总额-企业所得税减免、抵免优惠税额-境外所得税抵免税额。

四、税收优惠

税收优惠方式包括:直接减免税、低税率优惠、税额减免抵免、减计收入、免税收入、加计扣除、加速折旧、投资抵免弥补亏损等。

1、税收优惠包括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等

2、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3、小型微利企业

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

以上就是之了君和大家分享的中级会计经济法第七章重要知识点: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内容,大家一定要认真阅读,如果有疑问,要及时咨询老师,之了课堂专业老师将会大家答疑解惑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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