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苏老师2026中级会计先修班直播讲义下载!10月21日场

来源:之了课堂
2025-10-21 16:4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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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 基础知识

第二部分 民法基础知识

一、法律行为的基础知识

1.法律行为的概念

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苏苏碎碎念 1】法律行为≠事实行为,事实行为不要求意思表示,如发明、创作、拾得遗失物、侵权、建造房屋等均属于事实行为。

【苏苏碎碎念 2】法律行为不要求具有合法性。

2.成立 VS 有效

(1)两者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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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苏碎碎念】当事人达成合意,意味着合同成立;合同是否有效,还要进一步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要件。

(2)成立要件和有效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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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样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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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无效 VS 可撤销 VS 效力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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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考你 1】下列各项中,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

A.李某种植果树

B.陈某拾得一个钱包

C.杨某与赵某签订购买枪支的合同

D.王某盗窃他人财物

【考考你 2】下列情形中,属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

A.王某超越代理权以甲公司的名义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

B.高某故意将高仿品作为真品卖给李某

C.6 周岁的小琴购买手机

D.王某受胁迫而签订的合同

…以上就是苏苏老师2026中级会计先修班直播讲义10月21日场讲义的部分内容,限于篇幅,完整版请大家点击页面“下载”按钮,登录后免费获取!备考之路需步步为营,现在即刻下载讲义,结合直播内容强化复习,为2026年中级会计考试奠定坚实基础。备考不容懈怠,行动方能致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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