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根据交易价格分摊原则,A商品应当分摊的交易价格为32万元[40÷(40+60)×80],甲公司将A商品交付给客户之后,与该商品相关的履约义务已经履行,但是需要等到后续交付B商品时,企业才具有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的权力,因此甲公司应当将因交付A商品而有权收取的对价32万元确认为合同资产,而不是应收账款。交付A商品时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合同资产32
贷:主营业务收入32

拓展练习
该交易属于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价款购买无形资产。无形资产的成本应当以专利权的现销价格为基础确定,故该无形资产的入账价值=1385.44+6=1391.44(万元)。

选项A当选:企业向其股东分派的股票股利是为筹资支付的对价,不符合股份支付的定义。
选项B不当选:企业向其高级管理人员授予股票期权,属于企业为获取职工服务而授予其权益工具的交易,符合股份支付的定义。
选项C当选:企业以其生产的产品分配给在职员工,属于职工薪酬中的非货币性福利,不符合股份支付的定义。
选项D当选:企业合并中合并方向被合并方股东定向增发股票作为合并对价,不符合股份支付的定义。


甲公司2025年7月20日以长期股权投资换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260
固定资产115
投资收益45
贷: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340
——损益调整50
——其他综合收益20
——其他权益变动10(3分)
借:其他综合收益20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10
贷:投资收益30(2分)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18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8(3分)
借:应收股利12
贷:投资收益12(2分)
借:银行存款12
贷:应收股利12(2分)
借:银行存款288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260
——公允价值变动18
投资收益1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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