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组合题]2024年1月7日,A公司为支付B公司的软件开发服务费,在票据业务系统中向B公司签发了由C公司承兑,金额为200万元,2024年7月6日到期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为提升票据信用,2024年1月8日,D公司、E公司、F公司先后与B公司签订保证合同,为C公司的票据债务提供保证。D公司、E公司通过票据业务系统在该汇票上进行了保证记载,F公司未通过票据业务系统在该汇票上进行保证记载。此前,G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将其因B公司拖欠2022年度房屋租金产生的应收账款400万元转让给H保理公司,双方约定:G公司因租金债务清偿取得票据的,应当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H公司,2024年1月9日,B公司为偿付所欠G公司的租金,将前述汇票背书转让给G公司。次日,G公司按照约定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H公司。2024年7月6日,票据业务系统自动向C公司发起提示付款申请,因C公司当日未处理,票据业务系统对该申请自动拒付。H公司向人民法院起诉,对A公司、B公司、C公司、D公司、E公司、F公司、G公司进行追索,要求上述公司对票据债务承担连带责任。A公司主张,H公司取得汇票缺乏真实交易关系,不享有票据权利。D公司主张,其应当就票据债务承担按份清偿责任。E公司主张,H公司应当先向C公司进行追索。F公司主张,其不应承担票据保证责任。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要求1]

A公司关于H公司取得汇票缺乏真实交易关系,不享有票据权利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要求2]

D公司关于其应当就票据债务承担按份清偿责任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要求3]

E公司关于H公司应当先向C公司进行追索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要求4]

F公司关于其不应承担票据保证责任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本题来源:注会《经济法》真题(一)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A公司关于H公司取得汇票缺乏真实交易关系,不享有票据权利的主张不成立。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H公司授受票据的原因是应收账款的买卖,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

[要求2]
答案解析:

D公司关于其应当就票据债务承担按份清偿责任的主张不成立。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保证人为2人以上的,保证人之间承担连带责任。

[要求3]
答案解析:

E公司关于H公司应当先向C公司进行追索的主张不成立。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票据保证人不享有先诉抗辩权,保证人应当与被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或汇票的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持票人可以不按照汇票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

[要求4]
答案解析:

F公司关于其不应承担票据保证责任的主张成立。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保证人未在票据或者粘单上记载“保证”字样而另行签订保证合同或者保证条款的,不属于票据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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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股东未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实际缴纳出资,或者实际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所认缴的出资额的,设立时的其他股东与该股东在出资不足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选项A、B不当选,选项C当选。未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日期缴纳出资或者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资产的实际价额低于所认缴的出资额的股东转让股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在出资不足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受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存在上述情形的,由转让人承担责任。本题中,丁对甲出资不足不知情,因此丁不承担责任,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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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不定项选择题]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合同订立程序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 A.中标通知书是要约
  • B.寄送的价目表是要约邀请
  • C.招标公告是要约邀请
  • D.债券募集办法是要约邀请
答案解析
答案: B,C,D
答案解析:

招标公告属于要约邀请,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属于要约,招标人一旦向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即是对投标人发出的要约予以接受的行为表示,因此中标通知书属于承诺,选项A不当选。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等性质均为要约邀请,选项B、C、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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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不定项选择题]

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合伙人性质转变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 A.

    普通合伙人不能全部转为有限合伙人

  • B.

    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 C.

    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 D.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经有限合伙人一致同意,普通合伙人可转为有限合伙人

答案解析
答案: A,B,C
答案解析: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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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

刘某和朱某设立一家规模较小的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方案中,属于该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可以采用的有(  )。

  • A.不设董事会和监事会,仅设1名董事和1名监事
  • B.不设董事会,仅设1名董事,设成员为15人的监事会
  • C.设成员为21人的董事会,并设审计委员会;不设监事会,也不设监事
  • D.不设董事会,仅设1名董事;不设监事会,也不设监事
答案解析
答案: A,B,C
答案解析:

规模较小或者股东人数较少的股份有限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设1名董事,行使董事会的职权。规模较小的股份有限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设1名监事,行使监事会的职权,选项A当选。公司设董事会的,董事会成员为3人以上,设监事会的,监事会成员为3人以上,选项B当选。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董事会中设置由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的职权,不设监事会或监事,选项C当选。选项D仅设1名董事,应设置监事会或监事,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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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C
答案解析:

在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所有权未依法转移给买受人前,一方当事人破产的,该买卖合同属于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管理人有权依法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合同,选项A不当选,选项C当选。出卖人破产时,其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的,买受人应当按照原合同的约定支付价款或者履行其他义务,选项D不当选。买受人未依约支付价款或者履行完毕其他义务,或者将标的物出卖、出质或者作出其他不当处分,给出卖人造成损害,出卖人管理人依法主张取回标的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买受人已支付标的物总价款75%以上或者第三人善意取得标的物所有权或者其他物权的除外。本题中,乙公司已付款80万元,占总价款的80%,因此管理人不能取回标的物,选项B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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