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考点10 抵免限额与可抵免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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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张某综合所得应纳税额=(12+6-6)×10%-0.252=0.948(万元)
境外工资薪金抵免限额=0.948×6÷(12+6)=0.316(万元)
竞赛奖金属于偶然所得,抵免限额=5×20%=1(万元)
来源于法国所得的抵免限额=1+0.316=1.316(万元)>0.95(万元)
所以实际抵免0.95万元;
所以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我国纳税申报应纳税额=0.948+1-0.95=0.99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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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可以从其应纳税额中抵免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但抵免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人境外所得依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本题中,张三已在境外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6500+3000=9500(元)<张三境外所得按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40000+10000)×20%=10000(元),张三境外所得实际可予以抵免的税额为9500元,张三就境外所得应在我国补缴个人所得税=10000-9500=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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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境内外综合所得收入额=135000+50000×(1-20%)+20000×(1-20%)×70%=186200(元)。
境内外综合所得应纳税额=境内外综合所得应纳税额=(186200-60000-15000-12000)×10%-2520=7400(元)。
来源于甲国综合所得抵免限额=7400×(40000+11200)÷(135000+40000+11200)=2034.8(元)。
王某2024年来源于甲国其他分类所得抵免限额=10000×20%=2000(元)。
王某2024年来源于甲国所得抵免限额=2034.8+2000=4034.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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