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考点5 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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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对于居民个人而言,综合所得只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选项 B 当选;偶然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单独 计征个人所得税,选项 A、C、D 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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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选项 B 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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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同一作品先出版,再在报刊上连载的,应视为两次稿酬所得征税,即连载作为一次,出版作为另一次,选项 A 不当选;在两处或两处以上出版、发表或再版同一作品而取得稿酬所得,则可分别就各处取得的所得或再版所得按分次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选项 B 不当选;同一作品出版、发表后,因添加印数而追加稿酬的,应与以前出版、发表时取得的稿酬合并计算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选项 D 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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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D
答案解析:
《个人所得税法》对纳税义务人的征税方法:
①按年计征,如经营所得,居民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选项 A、C 不当选)
②按月计征,如非居民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
③按次计征,如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及非居民个人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选项 B、D 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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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C
答案解析: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也不是按实际交付的金额扣除,选项 B 不当选;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以居民个人一个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额,一个纳税年度扣除不完的,不结转以后年度扣除,选项 D 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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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本题蕴含的税法规定是“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不得与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同时享受”,在此基础上,判断选择哪项扣除更有利,即为判断选择哪种扣除方式可扣除金额更高。
首先已经明确的是,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为 1 000 元 / 月;另外,题干已知“张某在某省会城市工作”。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为 1 500 元 / 月。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每月1 500元>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每月1 000元, 因此张某选择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对自己更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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