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考点2 征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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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B,C
答案解析:
答案:BC
解析:雇员兼任本公司董事、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
项目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选项 A、D 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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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D
答案解析:
【答案】AD
【解析】选项AD:“年终加薪、劳动分红”不分种类和取得情况,一律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课税;
选项BC:独生子女补贴和托儿补助费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予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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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C,D
答案解析:
答案:A,C,D
解析:企业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不征收个人所得税,选项A当选;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予额外抽奖机会,个人的获奖所得,需要按“偶然所得”项目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选项B不当选;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个人按消费积分反馈礼品,不征收个人所得税,选项C当选;企业向购买手机的消费者赠送话费,该赠品与企业销售直接挂钩,不征收个人所得税,选项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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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C,D
答案解析:
答案:BCD
解析:选项A: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选项BCD:均属于劳务报酬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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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D
答案解析:
答案:ABD
解析:选项A:本题的前提是“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比如个人工作室有偿提供咨询服务,属于经营所得。选项C:属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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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D
答案解析:
答案:AD
解析:张某不参与分享餐厅经营成果,其取得的报酬实质上属于岗位责任工资,所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李某参与分享承包招待所的经营成果,其从招待所取得的工资、薪金和承包经营成果都属于“经营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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