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三节 银行非现金支付业务 【经典必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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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票据追索权是票据权利人的第二顺序权利,因此行使时,需出具丧失第一顺序权利(付款请求权)的证明(被拒绝付款证明或退票理由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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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所谓“背书连续”,是指第一次背书转让的背书人是票据上记载的收款人(选项D),前次背书转让的被背书人是后一次背书转让的背书人(选项C),依次前后衔接(选项B),最后一次背书转让的被背书人是票据的最后持票人(选项A)。背书的连续如下图所示。

背书的连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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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商业汇票的提示承兑期限,可记忆为:到期日明确(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到期日前提示承兑;到期日不明确(见票后定期付款),出票日起1个月内提示承兑。结合本题分析,选项A,商业汇票的提示承兑期限,根据记载付款期限类型不同,其提示承兑期限的规定也不同,不能一概而论;选项B、C,属于“到期日明确”的商业汇票,在到期日前提示承兑;选项D,属于“到期日不明确”的商业汇票,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提示承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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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选项A,银行本票的出票人即付款人,在持票人提示见票时,必须承担付款的责任;选项C,“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需要支付各种款项,均可以使用银行本票;选项D,银行本票可以背书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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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为深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信用卡透支利率由发卡机构与持卡人自主协商确定,取消信用卡透支利率上限和下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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