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票据的持票人行使追索权,应当将被拒绝事由书面通知其前手,通知的期限是(  )。
  • A.自收到有关证明之日起5日内
  • B.自收到有关证明之日起7日内
  • C.自收到有关证明之日起3日内
  • D.自收到有关证明之日起10日内
本题来源:第三节 银行非现金支付业务 【经典必刷】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持票人应当自收到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之日起3日内,将被拒绝事由书面通知其前手。未按照规定期限通知的,持票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权,但应当赔偿因为迟延通知给前手或出票人造成的损失,赔偿金额以票据金额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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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不定项选择题]下列关于背书的相关说法正确的有(  )。
  • A.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具有票据上的效力
  • B.部分背书属于无效背书
  • C.背书人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承担保证责任
  • D.期后背书是指票据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者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不得背书转让;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票据责任
答案解析
答案: B,D
答案解析:选项A,背书时附有条件的,背书行为有效,所附条件“不具有”票据上的效力;选项B,持票人享有的票据权利以持有合法票据为前提,票据不能一分为二,部分背书属于“无效背书”;选项C,在背书转让时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后手再背书转让的,不会导致背书无效,只是原背书人仅对直接后手承担责任,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责任,即该规定只减少原背书人的责任,其他人的责任不变;选项D,期后背书的票据本身存在瑕疵,为保障持票人(被背书人)的合法票据权利,不得背书转让,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票据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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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追索权的时效。乙公司是向甲公司行使权利,甲公司是票据背书转让的背书人,持票人是向“一般前手(除出票人和承兑人以外)”行使权利,因此“看权”确定追索权的时效;乙公司(持票人)向付款人提示付款遭拒绝,触发“首次追索权”,持票人对一般前手的首次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即从2017年5月10日起算6个月,则期限应为2017年11月1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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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关于支票提示付款的说法正确的是(  )。
  • A.转账支票提示付款日期为出票日起1个月
  • B.出票人记载自己为收款人,提示付款不予受理
  • C.支票未记载收款人名称,可以提示付款
  • D.现金支票仅限于收款人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选项A,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出票日起10日;选项B,支票出票人可以记载自己为收款人,如支票出票人支取现金;选项C,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前不得背书转让和提示付款;选项D,现金支票不得背书转让,不能作委托收款背书,只能由收款人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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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单选题]下列各项中,能作为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人的是(  )。
  • A.钢铁公司
  • B.航天公司
  • C.财务公司
  • D.房地产公司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业金融机构、财务公司(选项C)承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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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根据2023年1月1日起实施的《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办法》第25条的规定,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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