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三节 银行非现金支付业务 【经典必刷】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背书人未记载被背书人名称即将票据交付他人的,持票人(丙公司)在票据被背书人栏内记载自己的名称,与背书人(乙公司)记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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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C
答案解析:

本题将禁转背书和票据权利、责任结合考查。该案例中,丁公司作为最后的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享有票据权利。票据关系如下图所示,其他票据当事人对丁公司的责任分析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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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票据的持票人行使追索权,应当将被拒绝事由书面通知其前手,通知的期限是(  )。
  • A.自收到有关证明之日起5日内
  • B.自收到有关证明之日起7日内
  • C.自收到有关证明之日起3日内
  • D.自收到有关证明之日起10日内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持票人应当自收到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之日起3日内,将被拒绝事由书面通知其前手。未按照规定期限通知的,持票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权,但应当赔偿因为迟延通知给前手或出票人造成的损失,赔偿金额以票据金额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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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1)正面记忆:签发银行本票必须记载的事项包括表明“银行本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承诺、确定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其中不包括“付款人名称”。(2)反向理解:银行本票的出票银行就是付款人,出票人和付款人是同一方,因此银行本票的必须记载事项没有“付款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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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根据2023年1月1日起实施的《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办法》第25条的规定,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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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选项A、B、D,发卡机构对向持卡人收取的违约金和年费、取现手续费、货币兑换费等服务费用不得计收利息;选项C,发卡机构对透支款项可计收利息,信用卡透支利率由发卡机构与持卡人自主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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