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考点 01 票据法基础理论★★★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远期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对“出票人(甲公司)、承兑人”的追索权,消灭时效期间为2年,自票据到期日(2022年2月10日)起算。选项C当选。
立即查看答案
立即咨询

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下列关于票据伪造的表述中,符合票据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 A.持票人行使追索权时,在票据上的真实签章人可以票据伪造为由进行抗辩
  • B.票据的被伪造人应向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
  • C.出票人假冒他人名义签发票据的行为属于票据伪造
  • D.票据伪造人应向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持票人依法行使追索权时,在票据上真实签章人不能以伪造为由进行抗辩,选项A不当选;持票人即使是善意取得,对被伪造人也不能行使票据权利,选项B不当选;伪造人没有以自己的名义在票据上签章,因此不承担票据责任,选项D不当选。
点此查看答案
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答案解析:票据权利的取得方式有:(1)出票取得;(2)转让取得(选项A);(3)通过税收(选项B)、继承(选项D)、赠与(选项C)、企业合并等方式取得。
点此查看答案
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D
答案解析:选项AD当选,对物抗辩是基于票据本身存在的事由而发生的抗辩。票据缺少绝对记载事项(出票人签章和无条件支付的委托/承诺),该票据无效,属于票据对物的抗辩事由。选项B当选,“背书不连续”属于对物的抗辩事由。选项C不当选,付款地属于三类票据的相对记载事项,缺少该事项不会导致票据无效,也并不构成物的抗辩事由。
点此查看答案
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如果无法辨别是在票据被变造之前或之后签章的,视同在变造之前签章。
点此查看答案
第5题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不构成票据质押的有(  )。
  • A.出质人未在票据上记载“质押”字样,另行书面签订质押合同后,将票据背书交付给被背书人
  • B.出质人在票据上背书记载“质押”字样并签章后,将票据交付给被背书人
  • C.出质人在票据上只记载了“质押”字样,但未签章便将票据背书交付给被背书人
  • D.出质人未在票据上记载“质押”字样,口头约定质押后,将票据背书交付给被背书人
答案解析
答案: A,C,D
答案解析:出质人在票据上背书记载“质押”字样并签章后,再将票据交付给被背书人,就构成了票据质押,因此选项A、C、D均不构成票据质押,当选。
点此查看答案
  • 激活课程
  • 领取礼包
  • 咨询老师
  • 在线客服
  • 购物车
  • App
  • 公众号
  •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