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考点 01 票据法基础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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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远期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对“出票人(甲公司)、承兑人”的追索权,消灭时效期间为2年,自票据到期日(2022年2月10日)起算。选项C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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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票据债务人(乙公司)不得以自己与持票人的前手(甲公司)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丙公司);且凡是善意的、已付对价的正当持票人可以向票据上的一切债务人请求付款,不受前手权利瑕疵和前手相互间抗辩的影响,选项A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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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丙作为善意的、已付对价的正当持票人可以享受票据权利。选项C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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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票据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选项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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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D
答案解析:采取挂失止付措施适用票据类型有:(1)已承兑的商业汇票;(2)支票;(3)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4)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选项B、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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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持票人(不限于直接后手)在票据被背书人栏内记载自己的名称与背书人记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题所述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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