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组合题]A省大丘实业有限公司于2007年在A省海川市成立,由张某和其妻子李某共同设立。后经一系列增资扩股和股权转让,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大丘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实缴2000万元,共有张某、李某、王某、吴某四名股东,分别持有30%、30%、30%、10%的股权。大丘公司成立了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由张某、王某和李某的弟弟李某三人组成,张某担任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监事会由李某和另外2名职工代表共3人组成,李某任监事会主席,同时兼任公司经理。自2023年初开始,吴某以大丘公司两年多未召开过股东会以及张某、李某经营“夫妻店”侵占小股东利益等理由,联合王某多次向张某、李某施压,要求分配利润,张某和李某不理睬。同年10月,未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决议,张某擅自决定将大丘公司价值120万元的核心生产线低价转让给其关联公司长青实业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转让价值100万元以上的财产需要董事会和股东会决议),导致大丘公司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至2023年底,大丘公司已资不抵债。2024年2月,大丘公司的债权人周某向法院申请大丘公司破产,2月28日,法院受理。法院破产管理人储备库内中介包括:海山会计师事务所,曾担任大丘公司2023年财务顾问;勤会律师事务所,曾担任大丘公司2017年法律顾问;尚德税务所,曾担任大丘公司2017年至2019年税务顾问;联华律师事务所,2017年曾担任大丘公司民事诉讼代理人,尚有20万元代理费未收到;华西律师事务所,2019年曾代理过大丘公司股权纠纷,代理费已结清。法院最终指定了管理人。管理人在调查大丘公司财产时发现:(1)借用董事李某的一辆高级轿车。(2)保管长青公司的一批材料。(3)已抵押给长青公司的一辆商务车。(4)尚未取得所有权的一批原材料。(5)大丘公司和长青公司各享有50%份额的一套共有房屋。管理人在清查大丘公司债权债务时发现:(1)2023年3月,大丘公司提前偿还长青公司50万元债务,该债务到期为2024年3月15日。(2)2023年6月,大丘公司虚构对长青公司一笔债务,金额为200万元。(3)2023年6月,大丘公司将5年前购买的现账面价值为0的一辆轿车无偿转让给长青公司。(4)2023年10月7日,大丘公司转让核心生产线给长青公司的价格是市场价格的50%。(5)2023年12月15日,大丘公司对所欠长青公司本无担保的100万元债务,以商务车设定抵押担保。后大丘公司因严重资不抵债,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要求1]根据《公司法》规定,下列关于大丘公司管理行为和经营活动分析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 A、李某兼任监事会主席和经理符合《公司法》规定
  • B、由张某担任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符合《公司法》规定
  • C、监事会有两名职工代表担任监事,不符合《公司法》规定
  • D、张某擅自决定转让核心生产线不符合《公司法》规定
  • E、大丘公司两年不开股东会不符合《公司法》规定
[要求2]法院受理大丘公司破产申请的,应当在破产管理人名册中指定破产管理人。下列各项中,可以担任破产管理人的有(  )。
  • A、华西律师事务所
  • B、联华律师事务所
  • C、勤会律师事务所
  • D、海山会计师事务所
  • E、尚德税务所
[要求3]根据《企业破产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属于破产财产的有(  )。
  • A、大丘和长青各享50%份额的一套共有房屋
  • B、尚未取得所有权的一批原材料
  • C、抵押给长青公司的一辆商务车
  • D、帮长青公司保管的一批材料
  • E、借用董事李某的高级轿车
[要求4]根据《企业破产法》及相关规定,管理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有(  )。
  • A、2023年6月,大丘公司将5年前购买的现账面价值为0的一辆轿车无偿转让给长青公司
  • B、2023年3月,大丘公司提前偿还长青公司50万元债务
  • C、2023年12月,大丘公司对所欠长青公司本无担保的100万元债务,以商务车设定抵押担保
  • D、2023年6月,大丘公司虚构对长青公司的200万元债务
  • E、2023年10月,大丘公司转让核心生产线给长青公司
本题来源: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模拟卷(一)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 B,D
答案解析:

选项A,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本题中,李某任监事会主席,同时兼任公司经理不符合《公司法》规定。

选项B,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一般由董事长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

选项C,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本案中,大丘公司监事会共有3名监事组成,其中,有2名职工代表,比例符合不得低于1/3的规定,符合《公司法》规定。

选项D,“转让核心生产线决定”未经公司会议决议通过,张某擅自决定转让,不符合《公司法》规定。

选项E,股东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股东会的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题目信息并未表明大丘公司未召开的股东会类型,也未提及公司章程对股东会的定期会议召开时间的规定,因此,不能认定大丘公司2年不开股东会不符合《公司法》规定。

[要求2]
答案: A,C,E
答案解析:

选项A、C、E,不得担任管理人的情形包括: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2)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

(3)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4)人民法院认为不宜担任管理人的其他情形。联华律师事务所、海山会计师事务所所涉及情形属于“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要求3]
答案: A,C
答案解析:

选项B、D、E,下列财产不应认定为债务人财产:

(1)债务人基于仓储、保管、承揽、代销、借用、寄存、租赁等合同或者其他法律关系占有、使用的他人财产;

(2)债务人在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尚未取得所有权的财产;

(3)所有权专属于国家且不得转让的财产;

(4)其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

[要求4]
答案: A,B,C,E
答案解析:

选项A、B、C、E,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撤销:(1)无偿转让财产的;(2)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3)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4)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5)放弃债权的。


名师点睛

因个别清偿行使撤销权:

(1)受理前6个月内+具有破产原因→有权请求撤销。

(2)下列特例,虽是个别清偿但不可撤销:

①对有物权担保的债权人进行市价内的清偿;

②维系基本生产需要而支付的水电费;

③支付劳动报酬、人身损害赔偿金;

④使债务人财产受益;

⑤经诉讼、仲裁、执行程序的个别清偿,但是债务人与债权人恶意串通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立即查看答案
立即咨询

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确定诉讼被告的规则是(  )。
  • A.复议机关为被告
  • B.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 C.由原告选择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作出维持决定的复议机关为被告
  • D.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选项D,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


名师点睛

改变认定的主要事实和证据、改变适用的规范依据,但未改变原行政行为处理结果,视为维持。

点此查看答案
第2题
[单选题]根据合同理论,下列关于给付义务类型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 A.自行车买卖中交付文件资料属于从给付义务
  • B.因合同解除而产生的恢复原状的义务属于次给付义务
  • C.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应当尽力救助患有急病、分娩、遇险的旅客属于附随义务
  • D.宾馆对旅客财产的安全保障义务属于从给付义务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选项D,属于附随义务。附随义务是指根据诚实信用原则,依债的关系发展情形所发生的对相对人的告知、照顾、保护等义务。
点此查看答案
第3题
[单选题]根据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 A.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B.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分开管理,分别核算
  • C.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
  • D.主要起营养滋补作用的药品,不能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选项C,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
点此查看答案
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选项A、D,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因过错造成第三人损害,由承揽人承担侵权人应承担的全部责任。因此,张某对赵某不承担侵权责任,应由承揽人乙汽修厂承担侵权责任。

选项B、C,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工作人员、执行用人单位工作任务的其他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点此查看答案
第5题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出资人以其他公司股权出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出资人已履行出资义务的条件有(  )。
  • A.出资的股权由出资人合法持有并依法可以转让
  • B.出资人已履行关于股权转让的法定手续
  • C.出资的股权无权利瑕疵或者权利负担
  • D.出资的股权已依法进行了价值评估
  • E.出资的股权已经办理了股权质押手续
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选项A、B、C、D,出资人以其他公司股权出资,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出资人已履行出资义务:

(1)出资的股权由出资人合法持有并依法可以转让;

(2)出资的股权无权利瑕疵或者权利负担;

(3)出资人已履行关于股权转让的法定手续;

(4)出资的股权已依法进行了价值评估。

点此查看答案
  • 激活课程
  • 领取礼包
  • 咨询老师
  • 在线客服
  • 购物车
  • App
  • 公众号
  •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