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出资人以其他公司股权出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出资人已履行出资义务的条件有(  )。
  • A.出资的股权由出资人合法持有并依法可以转让
  • B.出资人已履行关于股权转让的法定手续
  • C.出资的股权无权利瑕疵或者权利负担
  • D.出资的股权已依法进行了价值评估
  • E.出资的股权已经办理了股权质押手续
本题来源: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模拟卷(一)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选项A、B、C、D,出资人以其他公司股权出资,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出资人已履行出资义务:

(1)出资的股权由出资人合法持有并依法可以转让;

(2)出资的股权无权利瑕疵或者权利负担;

(3)出资人已履行关于股权转让的法定手续;

(4)出资的股权已依法进行了价值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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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甲公司享有请求乙公司交付30台刻录机的合同债权。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甲公司的债权不得转让。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下列关于该约定效力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
  • A.该约定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
  • B.该约定有效,故甲公司转让其债权的行为一律无效
  • C.该约定有效,但不得对抗第三人
  • D.该约定有效,但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选项D,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甲、乙约定不得转让的是非金钱之债,因此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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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下列机构中,可以担任破产管理人的是(  )。
  • A.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100万元债权的乙税务师事务所
  • B.在法院受理破产案件申请5年前,担任过债务人合同纠纷诉讼代理人的丁律师事务所
  • C.在法院受理破产案件申请前2年内,为债务人提供常年中介服务的甲会计师事务所
  • D.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担任债务人法律顾问的丙律师事务所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选项A、B、C、D均考查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情形。选项A,属于与债务人、债权人有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关系;选项C,属于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3年内,曾为债务人提供相对固定的中介服务;选项D,属于现在担任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3年内,曾经担任债务人、债权人的财务顾问、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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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选项C,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20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3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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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下列合同中可以认定为无效合同的有(  )。
  • A.不满8周岁的小雅自己决定将压岁钱500元捐赠给希望工程
  • B.张某因认识上的错误从商场为其儿子买回了一双不能穿的鞋
  • C.李某以向王某妻子告发王某在外有不轨行为为要挟,迫使王某同意订立为其提供运输服务的合同
  • D.A公司向黄某转让一辆无牌照的走私车
  • E.A国有企业与B外企订立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由于A企业董事长收受1000万元回扣,将价值8000万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1000万元转让给B企业
答案解析
答案: A,D,E
答案解析:选项B,张某与商场之间签订的买卖合同有效,若存在“重大误解”,可能属于可撤销合同,但不属于无效合同;选项C,李某是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该合同属于可撤销的合同,不属于无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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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不定项选择题]张某是A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任职期间,未经董事会决议,多次利用职务之便,指使公司会计将大额资金借贷给一家主要由张某的儿子投资设立的B公司并且未归还。对此,持有公司股权0.5%的股东李某认为A公司应该起诉B公司还款,但公司拒绝起诉,李某便自行直接向法院对B公司提起股东代表诉讼。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
  • A.李某持有公司股权不足1%,不具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资格
  • B.李某具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资格
  • C.李某不能直接提起诉讼,应先向监事会提出请求
  • D.李某应以A公司的名义起诉
  • E.李某应以自己的名义起诉,但诉讼请求应是将借款返还给A公司
答案解析
答案: A,D
答案解析:

提起诉讼主体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或者全资子公司监事会或者董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或者全资子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股东有权为公司或者全资子公司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名师点睛

股东代表诉讼与股东直接诉讼的区别:

(1)董、监、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或他人侵害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股东代表诉讼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公司的利益。

(2)董、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股东直接诉讼的目的是为了个别股东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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