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组合题]2023年3月5日,张某自4s店购买一辆汽车,并与当日对该汽车与甲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保险合同的期限为2023年3月6日至2024年3月5日。甲保险公司已按照保险法规定履行提示和说明义务。2023年5月5日,张某将该汽车转让给王某,并将该转让事项通知甲保险公司,甲保险公司未答复。次日,王某因醉酒驾车发生单方交通事故,王某请求甲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甲保险公司以其并非被保险人为由拒绝承担赔偿责任,并且甲保险公司告知王某,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约定:因醉酒驾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甲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王某以甲保险公司未明确告知该免责条款的内容为由,主张该免责条款不属于合同内容。因该交通事故较小,王某自己承担了维修费用。2023年6月10日,王某认为该商业险并未起到保障作用,于是对甲保险公司提出解除保险合同的请求,甲保险公司以其已经承担保险责任为由拒绝退还保险费。根据题目信息和相关法律法规,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要求1]甲保险公司以王某并非被保险人为由拒绝承担赔偿责任,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简要说明理由。
[要求2]

王某以甲保险公司未明确告知该免责条款的内容为由,主张该免责条款不属于合同内容,是有符合法律规定?并简要说明理由。


[要求3]

甲保险公司以其已经承担保险责任为由拒绝退还保险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简要说明理由。

本题来源:VIP私教班6月中级经济法月考 点击去做题 箭头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被保险人依法及时向保险人发出保险标的转让通知后,保险人作出答复前,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让人主张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要求2]
答案解析: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保险人已向投保人履行了保险法规定的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保险标的受让人以保险标的转让后保险人未向其提示或者明确说明为由,主张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不成为合同内容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要求3]
答案解析: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保险责任开始前,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向保险人支付手续费,保险人退还保险费;保险责任开始后,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保险费后,退还投保人。
立即查看答案 查看答案
答疑引导
立即咨询 立即咨询

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民法典合同编调整范围的是(  )。
  • A.甲公司与李某签订的劳动合同
  • B.陈某与张某签订的收养协议
  • C.赵某与乙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
  • D.王某与钱某签订的子女监护权协议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选项A,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选项 BD,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民法典合同编规定。
点此查看答案 查看答案
第3题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诉讼时效法律制度的规定,当事人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的有(  )。 
  • A.支付存款本息请求权 
  • B.兑付国债本息请求权
  • C.兑付金融债券本息请求权
  • D.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
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答案解析: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1)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2)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3)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4)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
点此查看答案 查看答案
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普通合伙人的出资,表述正确的有(    )。 
  • A.必须一次性缴纳出资
  • B.可以土地使用权出资
  • C.实物作价可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
  • D.劳务出资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
答案解析
答案: B,C,D
答案解析:合伙协议生效后,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规定缴纳出资。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点此查看答案 查看答案
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依法应撤销情形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点此查看答案 查看答案
  • active_course_icon激活课程
  • 领取礼包
  • 咨询老师
  • 在线客服
  • 购物车
  • App
  • 公众号
  •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