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反垄断法律制度的规定,涉嫌达成纵向垄断协议的经营者提出的下列抗辩理由中,能够免除相关反垄断法律责任的有(  )。 
  • A.纵向垄断协议涉及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行业 
  • B.纵向垄断协议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 
  • C.纵向垄断协议符合豁免的条件 
  • D.达成纵向垄断协议的经营者满足安全港规则
本题来源:注会《经济法》真题(二)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C,D
答案解析:对于《反垄断法》明列禁止的两种纵向垄断协议,由法律假定其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但行为人依据《反垄断法》的规定,可以提出协议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抗辩(选项 B 当选),也可以提出豁免抗辩(选项 C 当选)。经营者能够证明其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低于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规定的标准,并符合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安全港规则),亦不予禁止(选项 D 当选)。
立即查看答案
立即咨询
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根据外汇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我国目前外汇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
  • A.经常项目开放,资本项目部分管制 
  • B.资本项目开放,经常项目部分管制
  • C.经常项目部分管制,资本项目全面管制
  • D.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全面开放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我国目前外汇管理的基本原则是经常项目与资本项目区别管理原则,即经常项目开放(可自由兑换),资本项目部分管制,选项 A 当选。
点此查看答案
第2题
[不定项选择题]下列各项中,属于表见代理成立要件的有(  )。
  • A.代理人无代理权 
  • B.存在代理权的外观 
  • C.相对人善意且无过失
  • D.善意相对人未撤销其意思表示
答案解析
答案: A,B,C
答案解析:表见代理的成立应当具备以下要件:(1)代理人无代理权,选项 A 当选。(2)相对人主观上为善意且无过失,选项 C 当选。(3)客观上有使相对人相信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的情形,即存在代理权的外观,选项 B 当选。(4)相对人基于这种客观情形而与无权代理人成立民事法律行为。
点此查看答案
第3题
[不定项选择题]甲、乙出资设立某普通合伙企业。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 属于合伙企业财产的有(  )。 
  • A.甲的出资 50 万元 
  • B.乙用于出资的知识产权 
  • C.合伙企业的营业收入
  • D.合伙企业合法接受的捐款
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答案解析:合伙企业财产由以下 3 部分构成:(1)合伙人的出资。(2)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如营业收入、投资收益。(3)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如合法接受的赠与财产、因遭受侵权而获得的赔偿金等。选项 A、B、C、D 均当选。
点此查看答案
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程序的表 述中,正确的有(  )。 
  • A.划入方应当就无偿划转事项通知本企业债权人,并制订相应的债务处置方案 
  • B.经划入方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批准的清产核资结果可以作为企业国有产权 无偿划转的依据
  • C.划出方为国有独资公司的,无偿划转事项应当由董事会审议
  • D.无偿划转事项按照规定程序批准后,划转协议生效
答案解析
答案: C,D
答案解析:划出方应当就无偿划转事项通知本企业(单位)债权人,并制订相应的债务处置方案,选项 A 不当选;划转双方应当组织被划转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审计或清产核资,以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或经划出方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批准的清产核资结果作为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的依据,选项 B 不当选。 
点此查看答案
第5题
[组合题]

A 公司承建 B 公司厂房,按照双方合同约定,B 公司需向 A 司支付工程款 200 万元。2022 8 15 日,B 公司作为出票人和承兑人,向 A公司签发了金额为 200 万元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汇票到期日为 2023 2 14日。A 公司取得票据后,为提升票据信用,请求 C 公司为其票据债务提供保证。

2022 8 20 日,双方通过票据业务系统在汇票上进行了保证记载。2022 8 29 日,A 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 D 公司,用以支付原材料款。

2023 1 24 日,D 公司急需资金,向 E 小额贷款公司借款 210 万元,约定以该汇票进行质押,但双方并未通过票据业务系统进行质押记载。1 25 日,D 公司与 F 机械公司签订票据转让协议,约定将该汇票以 197 万元的价格转让F 公司。在协议签订当日,D 公司就将汇票背书转让给 F 公司。F 公司在收到背书转让的汇票后,于 1 25 日向 D 公司付款 197 万元。F 公司为支付设备采购款又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对其取得票据原因不知情的 G 公司。2 14 日,票据业务系统自动向 B 公司提示付款,B 公司拒绝付款。G 公司于 2 18 日向 F 公司进行追索,又于 2 22 日向 A 公司、B 公司、C 公司进行追索。A 公司在得知 F 公司购买取得票据的事实后,以该行为无效导致背书不连续为由拒绝承担对 G 公司的票据责任。2 27 日,C 公司主动清偿了对 G 公司的票据债务,并拟再追索。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E 公司不享有票据质权。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双方并未通过票据业务系统进行质押记载,不属于票据质押,E 公司不享有票据质权

[要求2]
答案解析:

A 公司的主张不成立

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票据贴现属于国家特许经营业务,只有经批准的金融机构才有资格从事票据贴现业务。其他组织与个人从事票据贴现业务的,票据贴现行为(背书转让)无效。在本题中,由于 F 公司并不是有资格从事票据贴现业务的金融机构,D公司对 F 公司的背书转让行为无效,F 公司不能取得票据权利。尽管 F公司未取得票据权利,但是由于其形式上是票据权利人,在其向 G公司背书转让时,符合票据权利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G公司善意取得票据权利,A 公司应当对 G公司承担票据责任

[要求3]
答案解析:

不会导致其对 B 公司的追索权时效发生中断

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票据时效期间的中止、中断,只对发生时效中止、中断事由的当事人有效,持票人对其他票据债务人的票据时效的计算方法,并不因此而受影响。在本题中,G 公司向 F 公司进行追索,即属于向票据债务人提出履行请求,能够引起 G 公司和 F 公司之间的票据权利时效的中断,但是不会导致其对B公司的追索权时效发生中断

[要求4]
答案解析:

C 公司可以向 A 公司、B 公司再追索

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保证人清偿汇票债务 后,可以行使持票人对被保证人及其前手的追索权

点此查看答案
  • 激活课程
  • 领取礼包
  • 咨询老师
  • 在线客服
  • 购物车
  • App
  • 公众号
  •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