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选题]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合伙企业财产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合伙企业的原始财产是指全体合伙人实际缴纳的财产 
  • B.合伙人以土地使用权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不可以由合伙人自行协商
  • C.合伙人在合伙清算前擅自转让合伙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善意第三人 
  • D.合伙企业清算的合伙财产应先用于缴纳税款 
本题来源:VIP私教班4月中级经济法月考 点击去做题 箭头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选项 A,合伙企业的原始财产是全体合伙人认缴的财产,而非各合伙人实际缴纳的财产。选项 B,合伙人以土地使用权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选项 D,合伙企业的财产首先用于支付合伙企业的清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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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陈某、郑某与甲有限责任公司拟共同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下列关于该合伙企业设立的表述中,错误的有(  )。
  • A.陈某、郑某均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B.名称中必须包含“普通合伙”字样
  • C.甲有限责任公司可以是国有企业
  • D.应当有生产经营场所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选项C,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但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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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可以采用广告、公开劝诱的方式发行
  • B.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转让后,持有同次发行债券的合格投资者合计不得超过200人 
  • C.合格投资者可以将持有的债券转让给公众投资者
  • D.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可以选择向公众投资者或者合格投资者发行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公司债券的非公开发行。选项A: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的方式发行。选项BC: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仅限于合格投资者范围内转让,转让后,持有同次发行债券的合格投资者合计不得超过200人。选项D: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是向合格投资者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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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民事法律行为中,不属于附期限法律行为的是
  • A.赵某与家政人员林某约定:若林某负责护理的处于弥留期的赵某爷爷去世,家政服务合同终止
  • B.李某与王某签订3年期限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若李某儿子3年内从国外回来定居,租赁合同终止
  • C.郑某与其朋友蔡某约定:若蔡某1年内应聘到甲大学工作,郑某将其在甲大学附近的房屋出借给蔡某使用2年
  • D.张某与其外甥孙某于2018年9月约定:若孙某2019年考上研究生,张某将把自己的名牌自行车赠与孙某
答案解析
答案: B,C,D
答案解析:“附期限的法律行为”是指当事人在法律行为中约定一定的期限,以该期限的到来作为法律行为生效或解除的根据。选项A,人的去世,属于必然会到来,所以赵某爷爷去世是“附期限的法律行为”;选项BCD,均属于“附条件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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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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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两个或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管辖的确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 A.先立案的人民法院可以将案件移送给另一个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 B.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 C.人民法院在立案前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先立案的,不得重复立案
  • D.原告可以选择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
答案解析
答案: B,C,D
答案解析:

 民事诉讼中一般地域管辖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连住 1 年,就医除外)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特殊情况除外:

(1)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

(2)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①先立案的人民法院不得将案件移送给另一个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②人民法院在立案前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先立案的,不得重复立案;

        ③立案后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先立案的,裁定将案件移送给先立案的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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