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考点】收入确认条件;
该表述正确。

拓展练习
【考点】合同取得成本的内容;
企业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预期能够收回的,应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尽职调查支出和差旅费的发生并不能保证该公司一定取得该合同,应作为费用处理;销售人员佣金应予资本化,其他支出应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则该公司应确认的合同取得成本为5 000元。

【考点】预付账款的报表填列;
“预付款项”项目,应根据“预付账款”和“应付账款”科目所属各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数,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预付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净额填列。本题中不涉及坏账准备,不需要考虑坏账准备的数据,所以“预付款项”项目期末余额=20+5=25(万元)。

【考点】外购原材料入账内容;
资料(1)会计分录:
10日:
借:在途物资 (200 000+2 000)202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6 000+180)26 180
贷:银行存款 228 180
12日:
借:原材料 202 000
贷:在途物资 202 000
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不影响采购的实际入账总成本。
【考点】外购原材料入账价值计算 ;
原材料的采购成本为200000+2000=202000;增值税属于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不计入存货成本;合理损耗不用从存货成本中扣除。
【考点】周转材料的摊销处理;
资料(2)会计分录:
领用低值易耗品:
借: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用 9 000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库 9 000
第一次摊销低值易耗品:
借:管理费用 (9 000÷3)3 000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摊销 3 000
第二次摊销低值易耗品:
借:管理费用 (9 000÷3)3 000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摊销 3 000
第三次摊销低值易耗品:
借:管理费用 (9 000÷3)3 000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摊销 3 000
同时:
借: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摊销 9 000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用 9 000
【考点】委托加工物资的处理;
增值税可以抵扣,不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
资料(3)会计分录:
发出材料
借:委托加工物资 80 000
贷:原材料 80 000
支付加工费:
借:委托加工物资 15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 950
贷:银行存款 16 950
因委托加工材料收回后直接对外销售,所以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不能抵扣,应当记入“委托加工物资”科目。
借:委托加工物资 5 000
贷:银行存款 5 000
【考点】存货报表填列方法;
2020年12月31日,该企业资产负债表中“存货”项目“期末余额”栏的列报金额=200 000(期初资料)+202 000(资料1)-3 000(资料2)+(15 000+5 000)(资料3)=419 000(元)。

【考点】应交税费相关处理;
资料(1)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5
贷:银行存款 5
【考点】存货清查;
本题原材料按实际成本核算,5日购入的原材料已验收入库,所以原材料的成本通过“原材料”科目核算,15日购入的原材料未入库,所以原材料成本通过“在途物资”科目核算;因自然灾害导致的存货毁损,该存货购入时确认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不用转出。
资料(2)会计分录:
5日,购入原材料时:
借:原材料 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
贷:银行存款 113
10日,因暴雨发生毁损时: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10
贷:原材料 10
资料(3)会计分录:
借:在途物资 91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00×9%)9
贷:银行存款 100
【考点】存货发出的会计处理;
资料(4)会计分录:
借:在建工程 8
贷:库存商品 8
因固定资产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则将自产产品用于仓库的建造属于将自产产品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所以不视同销售,不确认销项税额。
资料(5)会计分录:
借:应收账款 339
贷:主营业务收入 3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9
【考点】应交税费的计算;
确认的进项税额=13(资料2)+9(资料3)=22(万元);确认的销项税额=39万元(资料5); 本月应交增值税税款=确认的销项税额-确认的进项税额=39-22=17(万元);本月未交增值税税款=本月应 交增值税税款-本月实际交纳的增值税税款=17-10=7(万元)。
【考点】应交税费的会计处理;
资料(6)会计分录:
实际交纳本月增值税税款: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10
贷:银行存款 10
转出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7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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