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一章 总论1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无效的法律行为自始无效,并不由法院判决的时间决定,选项A当选。
立即查看答案


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1)王某的行为构成无权代理,由于丙公司已知王某离职的事实,不能构成表见代理,该买卖合同效力待定。选项B不当选,选项D当选;(2)只有“善意”相对人才享有撤销权,丙公司并非善意相对人,选项C不当选;(3)相对人有权催告被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选项A不当选。
点此查看答案


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选项A:下次下雨是必然会发生的事实,只是期限不确定,但期限是必然会来到的,属于附期限法律行为。
选项B、C、D:赵某是否考上重点大学、吴某今年是否结婚、钱某大学毕业后是否回老家工作都是不确定的事实,是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选项A当选。
【知识链接】
附条件和附期限的区分
(1)期限是必然要到来的事实(条件不一定会成就 ),这是期限与条件的根本区别。
(2)法律行为所附期限可以是明确的期限,也可以是不确定的期限(例如“下次下雨时”)。
(3)所附条件可以是事件,也可以是行为,但必须:
①是将来发生的事实,已发生的事实不能作为条件;
②是不确定的事实;
③是当事人任意选择的事实,而非法定的事实;
④是合法的事实,不得以违法或违背道德的事实作为所附条件;
⑤所附条件限制的是法律行为效力的发生或消灭,而不涉及法律行为的内容,即不与行为的内容相矛盾。
点此查看答案


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选项A,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选项B,18周岁的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选项C,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选项D,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点此查看答案


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胁迫”构成仲裁协议的无效事由,选项A不当选。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的效力,选项B当选。继承纠纷并不属于经济仲裁制度的适用范围,该仲裁协议无效,选项C不当选。仲裁协议应具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选项D不当选。
点此查看答案










或Ctrl+D收藏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