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答案】B
【解析】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拓展练习
【答案】C
【解析】同时满足以下三项条件的,可以通知退伙:(1)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2)合伙人的退伙不给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3)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选项C当选。

【答案】A
【解析】(1)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不包括“被宣告失踪”)的,当然退伙,选项B不当选;(2)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合伙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伙,选项C不当选;(3)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故意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而非“当然退伙”),选项D不当选。

【答案】B
【解析】(1)甲: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丙: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答案】BD
【解析】(1)选项AC: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即“不得抵销,不得代位”;(2)选项BD: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即“可以收益,可以强执”。

【答案】ABD
【解析】(1)选项AC:普通合伙人以其财产份额出质的,必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合伙协议的约定不得与之相冲突;(2)选项BD:有限合伙人以其财产份额出质的,先看合伙协议的约定,合伙协议没有约定的,有限合伙人可以出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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