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二章 增值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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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一般纳税人出租其 2016 年 5 月 1 日后取得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应按照 3% 的预征率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应在 B 市预缴税款= 100 000÷(1 + 9%)×3% = 2 752.2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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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非房开企业的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不动产,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按照5%的征收率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甲企业应该在B地预缴的增值税=1000÷(1+5%)×5%=47.6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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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一般纳税人转让营改增后取得的不动产,只能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选项A不当选;取得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的不动产,选项B当选;一般纳税人转让营改增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差额),也可以选择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全额),选项C不当选;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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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D
答案解析:
【答案】BD
【解析】选项A,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免征增值税,故A选项不正确;选项C,企事业单位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不免征增值税,故选项C不正确;其他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免征增值税;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免征增值税,故选项B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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