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不定项选择题]2020 年 10 月 9 日,甲公司签发一张现金支票。关于签发该支票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 A.应避免签发空头支票 
  • B.支票金额须以中文大写与阿拉伯数码同时记载且保持一致 
  • C.出票日期须使用阿拉伯数码记载 
  • D.支票上不得记载甲公司为收款人 
本题来源:银行非现金支付业务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
答案解析:

选项 A,为保障持票人合法的票据权利,出票人禁止签发金额超过“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的支票(禁止签发空头支票);

选项 B,各种票据和结算凭证的金额须以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不一致的票据无效;

选项 C,支票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不能使用阿拉伯数码填写;

选项 D,支票的出票人可以在支票上记载自己为收款人,如甲公司向开户银行提取现金时,可将自己记载为现金支票的收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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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不定项选择题]下列属于票据基本当事人的有( )。 
  • A.出票人
  • B.付款人 
  • C.承兑人 
  • D.背书人
答案解析
答案: A,B
答案解析:票据基本当事人是指在票据“作成和交付时”就已经存在的当事人,包括出票人(选项 A)、付款人(选项 B)和收款人;票据非基本当事人是在票据作成并交付后,通过一定的票据行为加入票据关系的当事人,包括承兑人(选项 C)、背书人(选项 D)、被背书人和保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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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追索权,分两步走:第一步判断持票人是向谁行使权利,第二步选择“看票”或“看权”。 

结合本题分析:第一步(判断向谁行使权利),乙公司是向甲公司行使权利,甲公司是票据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因此持票人是向“一般前手(除出票人和承兑人以外)”行使权利;

第二步(看权),乙公司(持票人)向付款人提示付款遭拒绝,触发“首次追索权”,持票人对一般前手的首次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 6 个月,即从 2017 年 5 月 10 日开始起算 6 个月, 则期限应为 2017 年 11 月 10 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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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下列关于票据丧失的补救方式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 A.可以申请挂失止付的票据包括,已承兑的商业汇票、支票、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以及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四种 
  • B.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自收到挂失止付通知之日起 12 日内没有收到人民法院的止付通知书的,自第 13 日起,不再承担止付责任,持票人提示付款即依法向持票人付款 
  • C.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的 3 日内依法向票据支付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不能不通知挂失止付而直接申请公示催告 
  • D.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以公示催告的票据质押、贴现而接受该票据的持票人主张票据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公示催告期间届满以后人民法院作出除权判决以前取得该票据的除外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选项 C,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的 3 日内“或”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票据支付地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并不一定必须要通知挂失止付才能申请公示催告。“挂失止付不是必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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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票据追索权是票据权利人的第二顺序权利,因此行使时,需出具丧失第一顺序权利 (付款请求权)的证明(被拒绝付款证明或退票理由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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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背书人未记载被背书人名称即将票据交付他人的,持票人(丙公司)在票据被背书人栏内记载自己的名称,与背书人(乙公司)记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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