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每月10万元免税吗?免税销售额包括哪些具体内容

一、是的,小微企业每月10万元免征增值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延续实施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政策的公告》(2025年修订版),对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这一政策旨在为小微企业减轻税负、稳定经营提供持续支持。
1、适用对象:
该政策适用于登记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营主体。一般纳税人、选择一般计税方法的企业不享受此政策。
2、免税条件:
按月纳税:单月应税销售额≤10万元(含免税销售额)。
按季纳税:季度应税销售额≤30万元(需提前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3、特殊说明:
销售额包含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金额,但代开专票部分仍需按征收率缴税。
若企业跨区域提供建筑服务、销售不动产等,需分别核算销售额,每个经营地月销售额均≤10万元方可享受免税。
适用3%或5%征收率的应税销售行为(如货物销售、服务提供、不动产租赁等),以及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二手车减按0.5%征收的部分,不纳入免税计算。
4、政策期限:
该政策自2023年首次实施后,经评估确认继续延期至2027年12月31日。
5、注意事项
小微企业可联合上游供应商调整交易模式(如延长账期、分批次开票),最大化享受免税政策红利。
月销售额接近10万元时,建议通过调整开票时间或拆分业务控制单月销售额,避免因超额(如10.01万元)导致全额计税。
若发生销售退回需开具红字发票,需同步调整原免税销售额,确保申报数据与实际经营一致。
税务机关将通过金税系统监控免税销售额与开票数据匹配性,企业需保留完整业务合同、物流凭证等备查资料。
二、免税销售额是指在特定的时间段内,企业不需要纳税的销售总额,是税收领域的一个专业术语。免税销售额是指符合税法规定免征增值税的销售收入,在增值税申报时作为计税依据单独列示。它是指交税的时候,计税依据是销售额减免税销售额,再乘以税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法》及《增值税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对于生产企业和销售额未达到规定限额的小规模纳税人,其部分销售额可以免征营业税或增值税,这个免征额度即为其免税销售额。
免税销售额的范围:
涵盖了所有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包括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等。具体来说,如果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且合计月销售额(或季度销售额)未超过规定的免税标准(如月销售额10万元,季度销售额30万元),则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均可免征增值税。
免税销售额的计算方式:
通常基于纳税人的销售额和税法规定的免税标准。对于小规模纳税人而言,如果其月销售额(或季度销售额)未超过免税标准,则全部销售额均可视为免税销售额。此外,还有一些特殊的计算方式,如差额征税纳税人以差额后销售额判定免税资格,销售不动产收入可单独扣除等。
需要注意的是,免税销售额是以不含税价格计算的,即在计算免税销售额时,需要先将销售额中的增值税部分剔除。
免责声明:本文为会计政策解读、考试指南及实务案例分享,不替代官方文件或执业建议。因政策时效性及实务差异,请以财政部最新文件及专业判断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