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转一般纳税人前取得的进项税怎么处理?前期进货的专票能抵税吗

小规模纳税人转为一般纳税人前取得的进项税的处理方式,主要取决于纳税人在小规模纳税人期间是否有营业收入。
一般情况下,小规模纳税人转为一般纳税人后,其小规模期间取得的专票是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这是因为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时,实行的是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并且不得抵扣进项税额。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
但是,也有一种特殊情况。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前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9号)的规定,如果纳税人自办理税务登记至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期间,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那么其在此期间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可以在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抵扣进项税额。
案例: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海空供应链公司在2021年4月注册成立,经过3个月的筹备期后,于2021年7月由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登记前,该企业因采购等共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29份,涉及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24万元。如果该企业在2021年9月前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也未申报缴纳过增值税,并且其此前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均不存在不允许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情形,那么企业在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可以一次性抵扣前期发生的24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额。
总结:小规模纳税人转为一般纳税人后,前期进货的专票能否抵税,需要看纳税人在小规模纳税人期间是否有营业收入。如果无营业收入且零申报,则可以在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抵扣进项税额;如果有营业收入,则不得抵扣。因此,纳税人在进行税务处理时,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申报和抵扣,以避免不必要的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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