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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查询有限责任公司本年度是否有股权转让? 要查询有限责任公司本年度是否有股权转让,可以通过多种途径进行。首先,可以查阅公司的内部登记档案,包括股东名册和股权转让登记册,这些档案详细记录了股权转让的相关信息。其次,可以向公司注册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查询企业登记档案中的股权转让记录。此外,还可以利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专业的商业信息查询平台,输入公司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查询企业的股权变更情况。在确认有限责任公司本年度发生股权转让后,应了解股权转让的规范流程。股权转让一般需遵循以下步骤:首先是内部协商,转让方与受让方就股权转让事宜进行初步沟通,并征求其他股东的意见;达成一致后,双方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明确转让价格、支付时间等关键条款;随后,根据公司章程的约定,对公司进行相应的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最后,受让方支付转让款,转让方协助完成股权交割,公司更新股东名册等后续事项。在进行股权转让时,还需注意以下事项:确保转让程序符合法律规定,转让人是股权的合法所有人,且受让人具有支付股权价款的能力;转让人和受让人均应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股权转让协议应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避免后续产生纠纷;同时,还应关注股权转让可能涉及的税务问题,确保按规定完成税务申报和缴纳。综上所述,查询有限责任公司本年度是否有股权转让可通过公司内部档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专业信息查询平台进行。股权转让需遵循规范的流程,并在转让过程中注意相关事项,以确保股权转让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025-07-31 10:56 599人看过 建筑人工3%税能顶13.14税吗?建筑税一般是多少 一、建筑人工3%税不能顶13%或14%的税。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财税〔2016〕36号文,建筑企业增值税计税方式分为一般计税和简易计税。一般计税适用9%税率,可抵扣进项税额;简易计税适用3%征收率,不可抵扣进项税额。两者计税基数和税率均不同,不存在直接抵扣关系。例如,某建筑公司因抵扣简易计税项目分包发票被查补税款及滞纳金,亏损超20万元,这表明3%税率的发票在简易计税下无法抵扣一般计税项目的进项税额。1.税率差异‌一般计税(9%税率)‌:适用于建筑服务、销售不动产等,可抵扣符合规定的进项税额。‌简易计税(3%征收率)‌:适用于清包工、甲供工程、老项目等,不可抵扣进项税额。2.实务操作‌3%专票抵扣限制‌:仅当企业采用一般计税方法时,3%专票才可抵扣(如劳务分包、农产品)。若企业选择简易计税,对应进项税额不可抵扣。‌混合销售与兼营‌:混合销售按主业税率(13%或9%)计税,兼营需分开核算可分别抵扣(如设备13%专票、建筑9%专票)。‌差额征税‌:简易计税项目虽不可抵扣进项税,但差额征税允许扣除分包款(调整计税基数,非抵扣)。3.案例分析‌错误抵扣案例‌:某建筑公司采购钢材取得13%专票,但选择简易计税后,该进项税需全额计入成本,不可抵减销项税额。‌合规操作案例‌:房地产开发商取得建筑服务3%专票后,若为一般纳税人且用于应税项目,可正常抵扣3%进项税额(如支付100万元工程款,可抵扣3万元增值税)。4.风险提示‌异常凭证管控‌:若3%专票被认定为异常凭证,已抵扣税款可能被追缴。‌合同条款明确性‌:甲供工程或清包工项目中,合同需明确材料采购责任,避免因条款模糊引发税务争议。‌发票备注栏要求‌:建筑企业开具3%专票时,需在备注栏注明项目名称及地址,否则可能被认定为不合规票据,导致收票方无法抵扣。二、‌建筑税目前已取消,不再征收‌。建筑税是国家为加强基本建设管理、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对自筹基本建设投资和更新改造措施项目中的建筑工程投资征收的一种特定目的税。它主要针对使用国家预算外资金、地方机动财力、银行贷款(包括外汇贷款)以及企事业单位的各种自有资金进行自筹基本建设投资、技术改造项目中的建筑工程投资,以及按规定不纳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建筑工程投资的地方政府、机关团体、部队、国营企事业单位、集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征收建筑税期间,该税种按差别比例税率计征。1983年开征时基本税率为10%,1987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税暂行条例》调整为三档税率:1‌.计划内项目‌:税率10%‌2.超计划或计划外项目‌:税率20%‌3.楼堂馆所等非生产性项目‌:税率30%同时,对能源、交通、学校、医院等投资项目实行免税政策。纳税人应在接到批准的年度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或者技术改造项目投资计划后15日内,按照年度计划投资额向当地开户银行预缴建筑税;年度终了后两个月结算;竣工清算。建筑行业现行主要税种:目前,建筑行业主要涉及的税种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和印花税等。其中,增值税是建筑行业最为核心的税种,其计算方式根据纳税人类型(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及计税方法(一般计税/简易计税)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例如,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且未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适用9%税率;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默认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征收率为3%(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2025-08-27 10:46 480人看过 民事行为能力具体分为哪三个年龄阶段?每个阶段有什么特点? 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设定民事义务的能力,它与年龄密切相关,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可分为以下三个年龄阶段: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此阶段的未成年人,由于年龄尚小,心智发育未成熟,无法自主作出任何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他们不具备理解和处理复杂民事事务的能力,不能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通常是父母)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例如,一个7岁的孩子不能自行决定购买昂贵的玩具,需要父母同意并代为购买。根据《民法典》第二十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这一规定旨在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其因缺乏判断能力而遭受不必要的损失。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及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开始具备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但尚未完全成熟。他们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例如,接受长辈赠与的零花钱。然而,对于一些重大决策,如签订购房合同、进行大额投资等,仍需得到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或追认。根据《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同时,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也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民事法律行为的实施同样受到一定限制。3、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八周岁以上的成年人及十六周岁以上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十八周岁以上的成年人,在法律上被视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够自行决定所有民事事宜,如签订合约、购买房产等。而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若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法律也将之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例如,一个17岁但已通过自身劳动获得稳定收入的孩子,可以独立签订租房合同。根据《民法典》第十八条规定,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这一规定既考虑了未成年人的实际情况,又保障了其合法权益。 2025-09-16 11:38 723人看过 未分配利润是怎么算出来的?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是否影响当期净利润 一、未分配利润是企业留存收益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计算过程涉及多个会计期间的利润结转与分配。以下是具体计算逻辑和步骤:‌1. 未分配利润的计算公式‌未分配利润 = ‌期初未分配利润‌ + ‌本期净利润‌ - ‌利润分配项目,(其中利润分配项目包括提取盈余公积、向股东分配股利等)‌2. 具体计算步骤‌(1)‌期初未分配利润‌即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中的“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若为新建企业,期初数为零。(2)‌本期净利润‌通过利润表计算得出:‌净利润 = 利润总额 - 所得税费用‌‌利润总额‌ = 营业利润 + 营业外收入 - 营业外支出‌营业利润‌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税金及附加 - 期间费用(销售/管理/财务费用) ± 其他收益/损失(3)‌利润分配项目‌根据《公司法》及企业章程,需按以下顺序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按净利润的10%提取(累计达注册资本50%后可不再提取)。‌提取任意盈余公积‌:根据股东会决议比例提取(非强制)。‌向投资者分配股利‌:根据股东会决议分配现金或股票股利。(4)‌调整事项‌若涉及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如会计差错更正),需直接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不计入当期净利润。‌3. 案例说明‌假设某企业2025年期初未分配利润为100万元,2025年净利润为200万元,分配如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00万 × 10% = 20万元分配现金股利:80万元则2025年末未分配利润 = 100万(期初) + 200万(净利润) - 20万(盈余公积) - 80万(股利) = ‌200万元‌。‌4. 报表列示‌‌资产负债表‌:在所有者权益部分单独列示“未分配利润”项目。‌利润分配表‌:详细列示净利润、分配项目及期末未分配利润(参考《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5. 会计分录示例‌‌结转净利润‌:借:本年利润 200万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00万‌提取盈余公积‌: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20万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20万‌分配股利‌:借: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 80万 贷:应付股利 80万‌结转利润分配明细‌: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00万 贷: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20万 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 80万二、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不会直接影响当期净利润‌,但会通过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间接影响所有者权益和后续期间的利润分配。以下是具体分析:‌1. 核心原则‌‌不影响当期利润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直接调整“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不通过“本年利润”科目,因此不会反映在当期利润表中。‌影响所有者权益‌:调整金额直接增减期初未分配利润,进而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所有者权益总额。‌2. 会计处理逻辑‌‌调整分录示例‌(假设发现上年少计费用100万元):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00万 贷:应付账款 100万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00万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00万‌结果‌:当期净利润无变化;期初未分配利润减少100万元,所有者权益相应减少。‌3. 间接影响说明‌虽然不直接影响当期净利润,但以下情形可能产生间接影响:‌所得税调整‌:若涉及补缴税款,可能减少当期现金流,但不改变当期利润表数据。‌利润分配限制‌:调整后的未分配利润减少,可能限制未来股利分配能力。‌4. 实务注意事项‌‌附注披露‌:需在财务报表附注中说明调整的性质、金额及对前期净利润的影响;‌税务协调‌:调整可能引发税务稽查风险,需同步与税务机关沟通。 2025-10-31 11:38 784人看过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是否适用于初创企业?政策具体实施时间是怎样的? ​一、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是否适用于初创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是适用于初创企业的‌。只要初创企业从事的研发活动符合政策规定的条件,即为了获得科学与技术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工艺而进行的系统性活动,就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初创企业在享受该政策时,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研发费用的归集和申报。具体来说,企业需要对研发活动中发生的各项费用进行准确核算,并按照税务部门的要求进行申报和备案。同时,企业还需要保留好相关的凭证和资料,以备税务部门核查。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初创企业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但也需要符合其他相关的税收法规和规定。因此,建议初创企业在享受该政策前,先咨询专业的税务机构或人员,确保自身的税收合规性。二、政策具体实施时间是怎样的?(一)基础实施时间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可按照一定比例在税前加计扣除。(二)具体调整及实施时间1.‌加计扣除比例调整‌:制造业企业的加计扣除比例从75%提高到100%,这一调整自‌2021年的相关政策公告‌后逐步实施,并在后续年份中持续有效。自‌2023年1月1日起‌,所有企业(不限于制造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未形成无形资产的研发费用,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则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2.‌特定企业优惠‌:对于2025年新增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管理,符合条件的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20%‌。但需注意,这类企业需要‌在2025年3月31日前提交申请‌。‌预缴申报享受优惠‌: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发布的相关公告,自‌2023年起‌,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在每年7月申报期申报享受上半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优惠。这意味着,企业在7月份预缴申报第2季度(按季预缴)或6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如能准确归集核算研发费用,可以自主选择就当年上半年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政策。(三)其他相关时间点1.‌年度汇算期‌:2024年度汇算期为‌2025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其中3月1日至20日需预约办理,3月21日后则无需预约。2.‌纳税申报期限‌:如2025年7月纳税申报期限截至‌7月15日‌,企业应合理安排申报时间,以便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 2025-07-14 10:12 464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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