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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预受要约?预受要约在企业并购中的具体操作流程是怎样的? 一、预受要约的定义预受要约是指目标公司股东在正式要约收购启动前,根据收购方发出的要约意向,预先表示接受要约的行为。这一机制常见于上市公司并购中,旨在提前锁定部分股权,降低收购不确定性。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166号)第23条,预受要约需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且不得损害其他股东权益。二、预受要约的操作流程‌1.要约准备阶段‌收购方需披露《要约收购报告书》,明确预受要约的条款(如价格、数量、截止时间等)。目标公司董事会需出具《董事会报告书》,对要约合理性发表意见(《证券法》第85条)。‌2.股东预受操作‌股东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系统提交预受指令,系统自动冻结相应股票。预受期间(通常为15-30个交易日)内可撤回,但撤回后需间隔1个交易日才能重新预受(深交所《上市公司要约收购业务指引》)。‌3.要约生效与结算‌若最终预受股份达到要约条件,收购方按比例收购;若未达条件,预受股份自动解冻。三、法律效力分析‌1.对股东的约束力‌预受要约构成单方承诺,但根据《民法典》第476条,在要约收购完成前可撤回(需符合交易所规则)。恶意撤回可能引发民事责任,如2022年某案例中股东因频繁撤回被法院判赔收购方损失(案号:(2022)京民终1234号)。‌2.对收购方的限制‌收购方不得在预受期间修改不利于股东的条款(《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39条)。预受股份超过预定数量时,须按同等比例收购("按比例接纳"原则)。四、会计处理要点‌1.目标公司角度‌预受股份仍计入流通股,但需在报表附注中披露冻结状态(《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若最终交割,按处置子公司股权处理,确认投资收益/损失(CAS 33)。‌2.收购方角度‌预受期间不确认资产,仅作或有事项披露(CAS 13)。交割后按合并准则处理,预受成本计入合并对价(CAS 20)。‌示例分录‌(收购方):借:长期股权投资(预受股份×要约价)贷:银行存款/应付并购款资本公积(差额,如需)五、实务风险提示‌1.市场操纵风险‌利用预受要约抬升股价可能构成操纵市场(参见《证券法》第55条)。2.‌税务争议‌预受撤回是否触发印花税缴纳存在争议(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1号)。3.‌跨境并购差异‌港股市场要求预受要约人支付保证金(《香港收购守则》规则22.3)。六、总结与建议预受要约是企业并购中的关键前置程序,其法律效力和会计处理需严格遵循监管规则。建议:1.股东应审慎评估要约条件,避免盲目预受;2.收购方需提前与监管机构沟通预受方案;3.会计处理应结合具体条款,必要时咨询专业机构。 2025-11-10 10:58 357人看过 2025个人所得税税率是多少?个人所得税税率会变化调整吗 一、2025个人所得税税率是多少?2025年个人所得税税率根据不同的应税所得项目有所不同,具体如下:(一)居民个人综合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共分七档,具体如下: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6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20;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16920;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5%,速算扣除数为31920;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0%,速算扣除数为52920;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5%,速算扣除数为85920;超过96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45%,速算扣除数为181920。(二)非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采用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税率档次与居民个人综合所得相同,但计算方式为按月分项计算,不进行年度合并。(三)经营所得:适用5%至35%的超额累进税率。(四)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五)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实际税率为14%。(六)劳务报酬所得:根据收入金额不同,适用20%、30%或40%的税率。二、个人所得税税率是否会随着经济情况变化而调整?个人所得税税率会随着经济情况变化而调整。个人所得税作为调节经济和收入分配的重要工具,其税率的调整通常与经济发展状况、居民收入水平、消费能力、贫富差距等因素密切相关。例如,2018年我国对个人所得税制度进行了一次根本性改革,此次改革是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人们收入及生活水平提高的背景下进行的。当时原定的免征额已无法适用当时的消费水平,且居民间收入的基尼系数一直处于较高水平,亟待个税进一步发挥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所以将减除费用标准从每月2000元提高到每月5000元,同时扩大了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3%、10%、20%三档低税率级距,减少了中等收入群体的税收负担。 2025-10-14 11:14 5235人看过 制造费用按什么比例摊销到成本?选择制造费用摊销方法的核心原则是什么 一、制造费用的摊销比例和方法需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生产特点来综合考虑和选择。通过合理的摊销方法,可以确保成本计算的准确性和合理性,为企业的成本控制和决策提供有力支持。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摊销方法及其适用场景:‌1、工时比例法‌:‌适用场景‌:适用于劳动密集型产业,或生产产品之间的劳动力交叉情况较少的情况。‌计算方式‌:以产品消耗的直接人工工时为分摊基准,计算各产品应分摊的制造费用。例如,某车间生产A、B两种产品,总工时为1000小时,其中A产品占600小时,B产品占400小时,则制造费用按6:4的比例分配。‌2、工资比例法‌:‌适用场景‌:适合人工成本占比较高的场景。‌计算方式‌:按照直接人工工资总额的比例分摊制造费用。假设某月直接人工工资总额为50万元,其中甲产品30万元,乙产品20万元,则甲分摊60%的制造费用,乙分摊40%。‌3、机器工时比例法‌:‌适用场景‌:适用于自动化程度高的制造业,或产品的制造几乎只由机器完成的情况。‌计算方式‌:以设备运行时间为分摊依据,计算各产品应分摊的制造费用。如某车间当月机器总工时为2000小时,其中生产C产品使用1200小时,D产品使用800小时,制造费用按3:2分配。4‌、直接成本比率法‌(或材料成本比例法):‌适用场景‌:适合原材料成本占主导的行业。‌计算方式‌:以产品消耗的直接材料成本为基准,计算分摊比例。公式为:某产品分摊比例=(该产品材料成本/当期材料总成本)×100%,实际分摊额=比例×制造费用总额。5‌、其他方法‌:还包括算量法、系统性分摊法、标准成本法和作业成本法等,这些方法的具体实施需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成本管理的需求来确定。在选择摊销方法时,应遵循“相关性”与“可操作性”原则,确保所选方法能够准确反映产品成本的真实情况,并且便于操作和实施。同时,方法一旦确定后需保持连贯性,不可随意变更。如果确需变更摊销方法,应在财务报告中披露原因及影响,以确保财务信息的透明度和可比性。‌二、选择制造费用摊销方法的核心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及成本会计实务,企业选择制造费用摊销方法需遵循以下原则:‌成本效益原则‌:方法应简单易行,且能合理反映产品成本。‌相关性原则‌:分摊基准需与制造费用的发生高度相关(如工时、机器工时、材料消耗等)。‌一致性原则‌:方法选定后需保持稳定,不得随意变更;若需变更,需在财务报告中披露并说明影响。摊销方法选择的实务建议:‌‌行业特性优先‌:劳动密集型行业优先选工时比例法;自动化行业优先选机器工时比例法;原材料成本主导行业优先选直接材料比例法。‌简化操作‌:若企业产品单一或工艺简单,可直接按产量比例分摊(如生产单一型号产品的企业)。‌合规性要求‌:方法需符合税法规定(如《企业所得税法》对成本分摊的要求),避免因方法不当导致税务风险。 2025-09-08 12:01 1078人看过 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农产品专票,一般纳税人抵扣的具体操作流程是什么 一、前期判定与准备(一)发票核验:确认是3%征收率初级农产品专票(放弃1%减税、小规模按3%缴税);核对发票代码、号码、金额、税率/征收率、销售方信息、农产品范围(是否在财税规定的初级农产品目录内)(二)用途判定与分别核算:1.用于9%税率货物/服务、一般情形:按9%扣除率2.用于生产/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如深加工):按10%扣除率(9%+1%加计),必须单独核算,否则只能按9%3.用于免税、简易计税、集体福利等:不得抵扣(三)资料留存:采购合同、入库单、付款凭证、农产品验收单、销售方资质证明(小规模纳税人证明、自产/合规采购证明等)二、税务数字账户操作(一)3%专票按9%/10%计算抵扣1.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税务数字账户→【发票勾选确认】→【抵扣类勾选】2.进入【待处理农产品发票】→【从小规模处购进的3%农产品专票】3.查询并勾选对应发票,选择“按票面金额和基础扣除率计算抵扣”(9%);若用于13%税率货物,后续在申报时加计1%4.提交预处理后,到【抵扣勾选】-【发票】模块完成勾选并确认签名5.注意:不按票面3%税额勾选;若误选,需撤销后重新处理(二)3%专票按票面3%抵扣操作:直接在【抵扣勾选】-【发票】模块勾选,按票面税额抵扣,无需预处理(三)1%专票抵扣直接在【抵扣勾选】-【发票】模块勾选,按票面1%税额抵扣,不能按9%/10%计算抵扣三、增值税申报表填报(一)3%专票按9%计算抵扣1.主表:进项税额合计中包含该部分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6栏“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填写发票金额(不含税)和按9%计算的税额第31栏“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填写对应发票份数、金额、税额(用于比对)3.用于生产13%税率货物,加计1%抵扣: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8a栏“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填写发票金额×1%的税额(二)按票面税额抵扣(3%/1%)与其他专票填报一致,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1-3栏填报四、账务处理1.按9%抵扣(用于9%税率货物):借:原材料/库存商品(含税价-9%税额)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发票金额×9%)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含税价)2.用于13%税率货物,加计1%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发票金额×1%)贷:原材料/库存商品(或主营业务成本)3.按票面税额抵扣(3%/1%):借:原材料/库存商品(含税价-票面税额)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票面税额)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含税价)五、风险提示与常见问题1.前提条件:必须是初级农产品、小规模纳税人按3%征收率缴税并开具3%专票;1%专票、免税发票、非初级农产品不适用9%/10%计算抵扣2.分别核算:用于不同税率货物/服务、免税、简易计税的,需分别核算进项税额,否则不得抵扣或需转出3.发票合规:确保发票真实、合规,销售方已申报缴税,避免虚开发票风险4.申报比对:申报表数据需与发票勾选数据一致,否则可能导致申报异常 2026-01-14 11:53 416人看过 退货的会计分录怎么写?退货涉及现金折扣时会计分录怎么调整 一、退货的会计分录需要根据退货的具体情形(如销售方或采购方)、退货原因(如质量问题或正常退货)以及是否涉及增值税等因素进行区分处理。以下是常见的几种情形及对应的会计分录示例:‌1. 销售方收到退货(销售退回)‌‌情形1:退货发生在收入确认前(未开具发票)‌‌会计分录‌:借:库存商品       贷:发出商品(或主营业务成本)‌说明‌:冲减原发出商品的成本,无需调整收入。‌情形2:退货发生在收入确认后(已开具发票)‌‌会计分录‌:(1)冲减收入:借: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收账款/银行存款(2)冲减成本:借:库存商品       贷:主营业务成本‌说明‌:需开具红字发票,并冲减当期收入和成本。‌2. 采购方退回货物(购货退回)‌‌情形1:退货时未抵扣进项税额‌‌会计分录‌:借:应付账款/银行存款       贷:在途物资/原材料‌情形2:退货时已抵扣进项税额‌‌会计分录‌:借:应付账款/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贷:原材料/库存商品‌说明‌:需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发票,并转出已抵扣的进项税额。‌3. 涉及商业折扣或现金折扣的退货‌若原销售涉及折扣,退货时需按折扣后的净额冲减:‌会计分录‌:借:主营业务收入(折扣后金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收账款‌4.实务注意事项‌‌红字发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2016年第47号),销售方需开具红字发票,采购方需凭红字发票冲减进项税额。‌跨期退货‌:若退货发生在次年,需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处理。‌质量问题退货‌:可能涉及赔偿,需通过“营业外支出”或“其他应收款”核算。‌‌【案例‌】甲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售价10万元(不含税),成本6万元,已确认收入并开具发票。后因质量问题被退回。‌会计分录‌:(1)冲减收入:借:主营业务收入 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000       贷:银行存款 113,000(2)冲减成本:借:库存商品 60,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 60,000二、当退货涉及现金折扣时,会计分录需要根据退货发生的时间点(是否已享受现金折扣)以及折扣的处理方式(是否冲减收入或单独确认财务费用)进行调整。以下是具体情形及对应的会计分录示例:‌情形1:退货发生在现金折扣期限内(已享受折扣)‌‌背景‌:销售方原销售商品100,000元(不含税),现金折扣条件为“2/10,n/30”(10天内付款享受2%折扣)。采购方在10天内付款,享受了2,000元(100,000×2%)的现金折扣,实际支付98,000元。后因质量问题退货,需全额冲减收入并退回货款。‌会计分录‌:1‌.销售方冲减收入及退回货款‌:冲减收入(按原价):借:主营业务收入 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000       贷:银行存款 113,000冲减已确认的现金折扣(需调整财务费用):借:财务费用 2,000       贷:银行存款 2,0002‌.采购方退回货物及调整已享受折扣‌:退回货物并冲减应付账款:借:应付账款 98,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3,000       贷:库存商品 100,000              银行存款 11,000(实际退回金额:113,000 - 98,000 = 15,000,但需扣除已享受折扣2,000)‌情形2:退货发生在现金折扣期限后(未享受折扣)‌‌背景‌:采购方未在折扣期内付款,按全额支付113,000元后发生退货。‌会计分录‌:1‌.销售方冲减收入‌:借:主营业务收入 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000       贷:银行存款 113,0002‌.采购方退回货物‌:借:应付账款 113,000       贷:库存商品 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3,000‌实务要点‌:‌现金折扣的税务处理‌:现金折扣不得冲减销售额计算增值税(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需通过“财务费用”核算。‌红字发票开具‌:退货时销售方需开具红字发票,采购方凭红字发票转出进项税额。‌跨期调整‌:若退货涉及跨年度,需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处理(参考用户历史信息中2025年10月13日的问答)。‌‌【案例‌】乙公司销售商品50,000元(不含税),现金折扣条件“1/10,n/30”。采购方在10天内付款,享受500元折扣后支付49,500元,后因质量问题退货。‌销售方分录‌:借:主营业务收入 5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500       贷:银行存款 56,500借:财务费用 500       贷:银行存款 500 2025-11-19 13:56 711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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