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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费用按什么比例摊销到成本?选择制造费用摊销方法的核心原则是什么 一、制造费用的摊销比例和方法需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生产特点来综合考虑和选择。通过合理的摊销方法,可以确保成本计算的准确性和合理性,为企业的成本控制和决策提供有力支持。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摊销方法及其适用场景:‌1、工时比例法‌:‌适用场景‌:适用于劳动密集型产业,或生产产品之间的劳动力交叉情况较少的情况。‌计算方式‌:以产品消耗的直接人工工时为分摊基准,计算各产品应分摊的制造费用。例如,某车间生产A、B两种产品,总工时为1000小时,其中A产品占600小时,B产品占400小时,则制造费用按6:4的比例分配。‌2、工资比例法‌:‌适用场景‌:适合人工成本占比较高的场景。‌计算方式‌:按照直接人工工资总额的比例分摊制造费用。假设某月直接人工工资总额为50万元,其中甲产品30万元,乙产品20万元,则甲分摊60%的制造费用,乙分摊40%。‌3、机器工时比例法‌:‌适用场景‌:适用于自动化程度高的制造业,或产品的制造几乎只由机器完成的情况。‌计算方式‌:以设备运行时间为分摊依据,计算各产品应分摊的制造费用。如某车间当月机器总工时为2000小时,其中生产C产品使用1200小时,D产品使用800小时,制造费用按3:2分配。4‌、直接成本比率法‌(或材料成本比例法):‌适用场景‌:适合原材料成本占主导的行业。‌计算方式‌:以产品消耗的直接材料成本为基准,计算分摊比例。公式为:某产品分摊比例=(该产品材料成本/当期材料总成本)×100%,实际分摊额=比例×制造费用总额。5‌、其他方法‌:还包括算量法、系统性分摊法、标准成本法和作业成本法等,这些方法的具体实施需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成本管理的需求来确定。在选择摊销方法时,应遵循“相关性”与“可操作性”原则,确保所选方法能够准确反映产品成本的真实情况,并且便于操作和实施。同时,方法一旦确定后需保持连贯性,不可随意变更。如果确需变更摊销方法,应在财务报告中披露原因及影响,以确保财务信息的透明度和可比性。‌二、选择制造费用摊销方法的核心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及成本会计实务,企业选择制造费用摊销方法需遵循以下原则:‌成本效益原则‌:方法应简单易行,且能合理反映产品成本。‌相关性原则‌:分摊基准需与制造费用的发生高度相关(如工时、机器工时、材料消耗等)。‌一致性原则‌:方法选定后需保持稳定,不得随意变更;若需变更,需在财务报告中披露并说明影响。摊销方法选择的实务建议:‌‌行业特性优先‌:劳动密集型行业优先选工时比例法;自动化行业优先选机器工时比例法;原材料成本主导行业优先选直接材料比例法。‌简化操作‌:若企业产品单一或工艺简单,可直接按产量比例分摊(如生产单一型号产品的企业)。‌合规性要求‌:方法需符合税法规定(如《企业所得税法》对成本分摊的要求),避免因方法不当导致税务风险。 2025-09-08 12:01 1123人看过 程租、期租、湿租是什么意思?计费方式有什么不同 ​一、程租、期租、湿租是什么意思?1.程租(也叫航次租船/航班租赁)按“具体航程”收费,比如从A港到B港、从甲城到乙城的单次运输。出租人负责船舶/飞机运营、燃油、船员/机组,承租人只关心货物/乘客送达。常见于货运船、临时包机(如旅游包机)。2.期租(也叫定期租船/飞机租赁)按“租赁期限”收费,比如租1年、3个月。出租人只提供船舶/飞机本身,承租人负责运营、燃油、船员/机组及运维。适合长期稳定使用需求,承租人可自主安排航线和运力。3.湿租(也叫湿租赁/带勤租赁)按“期限或航程”收费,核心是“带资源租赁”。出租人提供船舶/飞机+船员/机组+维修+燃油等全套服务,承租人仅需提出使用需求。常见于航空公司临时补充运力(如旺季增开航线)、航运公司短期运力缺口。二、程租、期租、湿租计费方式有什么不同?湿租多用于航空领域,程租和期租多用于航运领域,三者计费核心依据、标准及相关规则差异明显,具体区别如下:1.程租计费核心是特定航次,费用和完成的单次运输任务强绑定。计费方式有两种常见类型,一是按货物的单位重量或体积算,合同中约定好对应费率,比如每吨货物多少元;二是整船包价,双方直接约定完成该航次运输的总费用。且运费大多在目的港支付,按卸货吨位数结算,只有货物送达目的地,船东才有运费请求权。另外合同中还会约定装卸率,以此计算滞期费或速遣费,若承租人延误装卸会额外付费,提前完成则可能获得奖励。2.期租计费核心是租赁期限,和租期内船舶是否满负荷运营无关。通常按船舶载重吨位,以每月为单位计算租金,比如船舶每载重吨每月多少金额。租期可长可短,短则数月,长可达数年。费用结算多为按月结算,承租人不管当月船舶航行次数多少,都要按约定支付租金。同时,租金里仅涵盖船舶本身及船东承担的固定费用(如船员工资、船舶基础维修),航行中的燃油费、港口费等额外开支需承租人另行承担。3.湿租计费可按期限也可结合使用时长,核心是包含设备和配套服务的整体费用。在航空领域,常见按飞机运营小时收费,承租人只需支付这一租赁费,不过部分情况下也会约定固定的租赁期限来计费。该费用包含了飞机使用费、机组人员薪酬、飞机维修保养费等多项费用,整体租赁费较高。并且不管租赁期间飞机是否执行飞行任务,承租人都要按约定标准支付费用,而燃油费、机场建设费等开支一般需承租人额外承担。 2025-12-03 11:04 426人看过 小微贷款收到阶段性减息普惠的会计分录是怎样写的? ​小微贷款收到阶段性减息普惠,需根据减息的具体政策及企业执行的会计准则,分场景编制会计分录,具体如下:一、区分减息类型,确定核算科目阶段性减息普惠本质是企业因政策优惠减少的利息支出,需先判断减息方式——“未付利息直接减免”、“已付利息后期返还”、“当期利息按减息后金额支付”,不同方式对应不同分录逻辑,均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或“利息费用直接冲减”原则(小微企业多适用简化处理)。二、分场景会计分录场景1:当期应付利息直接减免(未支付,银行直接按减息后金额计收)若银行根据政策,对当期应收取的贷款利息直接减免部分金额,企业仅需按“减息后实际应付金额”支付利息,无需单独处理“减免部分”,直接冲减利息费用即可。支付减息后利息时: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减息后的实际应付金额)贷:银行存款示例:企业当期应还贷款利息10000元,政策减免2000元,实际支付8000元。分录: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8000贷:银行存款8000场景2:已支付全额利息,后期收到银行返还的减息款项(即“先付后返”)若企业先按原利率支付了全额利息,之后银行根据政策返还减息金额,返还部分属于“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或银行对利息的调整),需计入“其他收益”(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营业外收入”(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前期支付全额利息时: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全额利息)贷:银行存款后期收到减息返还款时:①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借:银行存款(返还的减息金额)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借:银行存款(返还的减息金额)贷:其他收益——政府补助示例:企业前期支付利息10000元,后期收到银行返还减息2000元(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前期支付分录: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10000贷:银行存款10000收到返还分录:借:银行存款2000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2000场景3:贷款存续期内,每月按减息后利率计息(固定减息,长期适用)若政策明确贷款存续期内(如6个月、1年),每月利息均按减息后利率计算,企业每月支付利息时,直接按“减息后金额”计入财务费用,分录同“场景1”,无需额外处理,仅需在凭证后附银行出具的“减息政策通知”作为依据。每月支付利息时: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减息后月利息)贷:银行存款三、注意事项1.凭证留存:无论哪种场景,均需留存银行出具的“阶段性减息通知”“利息减免凭证”或“返还款回单”,作为分录附件,证明减息的合规性(避免税务核查时无法说明款项性质)。2.税务处理:减息金额属于“不征税收入”吗?——不属于。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取得的与贷款利息相关的减免或返还,本质是“利息费用的减少”,而非独立的政府补助,需按“实际发生的利息支出”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即减息后金额税前扣除,无需对减息部分单独缴税)。3.小规模纳税人差异: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分录逻辑一致,仅需注意“财务费用”科目核算口径无差异,无需涉及“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利息支出不涉及进项税抵扣)。综上,小微贷款阶段性减息的分录核心是“按实际收支金额核算,区分‘直接减免’与‘后期返还’”,结合企业执行的会计准则选择对应科目,同时留存政策依据,确保账务处理合规且可追溯。 2025-10-10 11:20 582人看过 普票与专票有什么区别?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开专票吗 一、普票与专票有什么区别?(一)核心区别专票:一般纳税人取得后,可凭票抵扣采购环节的进项税额,减少应缴增值税。普票:多数情况下不能抵扣进项税,仅作为成本费用核算凭证或报销依据。(二)其他关键差异开具主体与对象:专票通常由一般纳税人开具,受票方也多为一般纳税人;普票可由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开具,受票方不限(企业、个人均可)。票面信息与联次:专票需填写购销双方详细信息(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联次多(常见三联/六联);普票仅需填写名称和税号,联次少(常见两联)。管理要求与风险:专票管理更严格,虚开、虚抵需承担法律责任;普票管理相对宽松,风险较低。(三)适用场景差异专票:适用于一般纳税人之间的生产经营活动,如企业采购原材料、设备等。普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交易、个人消费、企业零星采购,或一般纳税人无需抵扣的场景。二、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开专票吗?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自行开具和税务机关代开两种灵活方式,不过开具时需遵守特定税率规则和缴税要求,具体细节如下:1.自行开具:除自然人外,登记注册的小规模纳税人(含个体工商户和企业),无论销售额多少,都能自愿选择自行开具专票。首次开具前需在电子税务局完成票种核定,通过税控盘或UKey等设备在开票系统操作即可。但有例外情况,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身取得的不动产需开专票时,仍需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出租不动产则可自行开具。2.税务机关代开:若小规模纳税人偶尔开具专票、不想自行操作,或属于无法自开的自然人,可登录电子税务局申请代开,审核通过后可选择大厅领取或邮寄发票,代开的专票左上角会标注“代开”字样,且通常无金额限制(除非当地税务有特殊规定)。此外,开具专票还有两个关键要点需留意。一是税率可灵活选择,常规业务默认按1%征收率开票缴税,也能自愿放弃减税选3%征收率;销售、出租不动产等特殊业务则需按5%征收率开具,不享受1%减征优惠。二是专票部分不享受免税政策,哪怕季度销售额未超30万,开具专票的收入仍要按对应税率缴税,普票部分可正常免税;若销售额超标,专票和普票对应的全部收入都需全额计税。 2025-12-06 11:07 729人看过 非正常户认定可以撤销吗?如何操作 ​非正常户认定是可以撤销的,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操作。以下是非正常户认定撤销的详细流程和条件:一、撤销条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征管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8号)等相关规定,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进行纳税申报,被税收征管系统自动认定为非正常户。若纳税人希望撤销非正常户认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纳税人已经对其逾期未申报行为接受了处罚,并缴纳了相应的罚款。2.纳税人已经补办了纳税申报,并补缴了税款和滞纳金(如有)。二、撤销流程1.‌提交申报‌:纳税人需首先进入电子税务局系统,选择“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综合申报”—“批量零申报”,提交申报。2.‌解除非正常状态‌:提交申报后,纳税人需继续选择“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非正常状态解除”。系统将检查纳税人是否存在未办结的事项。如存在未申报或逾期信息,纳税人需先处理这些事项。如纳税人不存在未办结事项,系统将直接跳转至取消非正常户认定办理成功界面,并生成《税务事项通知书(取消非正常户通知)》。3.‌后续处理‌:纳税人需下载并保存《税务事项通知书(取消非正常户通知)》作为凭证。如纳税人之前因非正常户状态而受到的限制(如发票领用限制)将自动解除。三、注意事项1.‌及时申报‌:为避免被认定为非正常户,纳税人应确保按时进行纳税申报。2.‌及时处理未办结事项‌:如存在未申报或逾期信息,纳税人应尽快处理,以免影响非正常户认定的撤销。3.‌保持联系畅通‌:纳税人应确保税务机关能够与其取得联系,以便及时接收相关通知和提醒。 2025-08-13 10:30 920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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