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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的概念是什么?要约在合同订立过程中扮演着怎样的角色? 要约,作为合同订立过程中的关键环节,是指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该条件的意思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的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要约在合同订立过程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它是合同成立的先决条件,没有要约,合同就无法成立。要约的提出,标志着合同订立过程的开始,它向受要约人发出了订立合同的邀请,并明确了合同的主要条款和条件。受要约人在收到要约后,有权选择是否接受该要约,即作出承诺。一旦受要约人作出承诺,合同即宣告成立,双方当事人就要受到合同的约束,履行各自的义务。以一个具体的案例为例来说明要约的概念和作用。假设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一份购货要约,明确提出了购货的品种、数量、价格、交货时间等主要条款,并表示如果乙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内接受这些条款,甲公司就愿意与乙公司签订购货合同。这份购货要约就是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的希望与乙公司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如果乙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内接受了甲公司的要约,即作出了承诺,那么双方之间的购货合同就宣告成立,甲公司和乙公司就要受到合同的约束,履行各自的义务。要约的概念和作用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它不仅是合同成立的先决条件,也是双方当事人进行交易和合作的基础。因此,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双方当事人都要认真对待要约的提出和接受,确保要约的内容具体、确定,并明确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后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这样才能保证合同的顺利成立和履行,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25-08-20 10:57 605人看过 退货的会计分录怎么写?退货涉及现金折扣时会计分录怎么调整 一、退货的会计分录需要根据退货的具体情形(如销售方或采购方)、退货原因(如质量问题或正常退货)以及是否涉及增值税等因素进行区分处理。以下是常见的几种情形及对应的会计分录示例:‌1. 销售方收到退货(销售退回)‌‌情形1:退货发生在收入确认前(未开具发票)‌‌会计分录‌:借:库存商品       贷:发出商品(或主营业务成本)‌说明‌:冲减原发出商品的成本,无需调整收入。‌情形2:退货发生在收入确认后(已开具发票)‌‌会计分录‌:(1)冲减收入:借: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收账款/银行存款(2)冲减成本:借:库存商品       贷:主营业务成本‌说明‌:需开具红字发票,并冲减当期收入和成本。‌2. 采购方退回货物(购货退回)‌‌情形1:退货时未抵扣进项税额‌‌会计分录‌:借:应付账款/银行存款       贷:在途物资/原材料‌情形2:退货时已抵扣进项税额‌‌会计分录‌:借:应付账款/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贷:原材料/库存商品‌说明‌:需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发票,并转出已抵扣的进项税额。‌3. 涉及商业折扣或现金折扣的退货‌若原销售涉及折扣,退货时需按折扣后的净额冲减:‌会计分录‌:借:主营业务收入(折扣后金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收账款‌4.实务注意事项‌‌红字发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2016年第47号),销售方需开具红字发票,采购方需凭红字发票冲减进项税额。‌跨期退货‌:若退货发生在次年,需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处理。‌质量问题退货‌:可能涉及赔偿,需通过“营业外支出”或“其他应收款”核算。‌‌【案例‌】甲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售价10万元(不含税),成本6万元,已确认收入并开具发票。后因质量问题被退回。‌会计分录‌:(1)冲减收入:借:主营业务收入 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000       贷:银行存款 113,000(2)冲减成本:借:库存商品 60,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 60,000二、当退货涉及现金折扣时,会计分录需要根据退货发生的时间点(是否已享受现金折扣)以及折扣的处理方式(是否冲减收入或单独确认财务费用)进行调整。以下是具体情形及对应的会计分录示例:‌情形1:退货发生在现金折扣期限内(已享受折扣)‌‌背景‌:销售方原销售商品100,000元(不含税),现金折扣条件为“2/10,n/30”(10天内付款享受2%折扣)。采购方在10天内付款,享受了2,000元(100,000×2%)的现金折扣,实际支付98,000元。后因质量问题退货,需全额冲减收入并退回货款。‌会计分录‌:1‌.销售方冲减收入及退回货款‌:冲减收入(按原价):借:主营业务收入 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000       贷:银行存款 113,000冲减已确认的现金折扣(需调整财务费用):借:财务费用 2,000       贷:银行存款 2,0002‌.采购方退回货物及调整已享受折扣‌:退回货物并冲减应付账款:借:应付账款 98,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3,000       贷:库存商品 100,000              银行存款 11,000(实际退回金额:113,000 - 98,000 = 15,000,但需扣除已享受折扣2,000)‌情形2:退货发生在现金折扣期限后(未享受折扣)‌‌背景‌:采购方未在折扣期内付款,按全额支付113,000元后发生退货。‌会计分录‌:1‌.销售方冲减收入‌:借:主营业务收入 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000       贷:银行存款 113,0002‌.采购方退回货物‌:借:应付账款 113,000       贷:库存商品 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3,000‌实务要点‌:‌现金折扣的税务处理‌:现金折扣不得冲减销售额计算增值税(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需通过“财务费用”核算。‌红字发票开具‌:退货时销售方需开具红字发票,采购方凭红字发票转出进项税额。‌跨期调整‌:若退货涉及跨年度,需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处理(参考用户历史信息中2025年10月13日的问答)。‌‌【案例‌】乙公司销售商品50,000元(不含税),现金折扣条件“1/10,n/30”。采购方在10天内付款,享受500元折扣后支付49,500元,后因质量问题退货。‌销售方分录‌:借:主营业务收入 5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500       贷:银行存款 56,500借:财务费用 500       贷:银行存款 500 2025-11-19 13:56 814人看过 办理注销登记后,剩余发票怎么办 办理注销登记后,剩余发票需按发票类型通过作废、验旧、缴销等方式处理,不得擅自损毁或丢弃。以下是具体处理流程:一、缴销前准备1.作废空白发票: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中,将结存未用的空白纸质发票、电子发票进行批量作废,确保发票数据电文同步作废。2.验旧已开发票: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需完成验旧,核对发票使用情况,确保无未申报、欠税等问题。3.准备相关资料:准备《发票缴销登记表》、《发票领购簿》、未使用完的发票、已开具的发票存根、经办人身份证明等材料。二、不同类型发票处理方式发票类型处理方式操作要点纸质发票(普通纸票、数电纸票)剪角作废并缴销1.税务机关在发票监制章处按“V”字剪角作废;2.电子税务局提交缴销申请,剪角后拍照上传;3.税务机关审核后完成缴销,退还剪角发票及相关凭证内蒙古税务局电子发票(纸电发票)系统自动缴销电子税务局提交缴销申请,系统自动办结,无需上传附件数电发票无需缴销注销后系统自动处理,无需额外操作三、办理渠道与后续事项(一)办理渠道1.线上: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缴销】功能模块办理。2.线下:携带相关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二)后续事项1.保管好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保存期限为5年,期满后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2.缴销发票的同时,办理发票领购簿、发票专用章的缴销手续。 2026-01-22 18:43 237人看过 受托代销商品是否属于存货?如何理解受托代销商品? 1.‌受托代销商品的定义与特点‌受托代销商品是指企业接受其他单位(委托方)的委托,代为销售其商品的行为。在这种模式下,受托方(代销方)并不拥有商品的所有权,商品的所有权仍归委托方所有。受托方的主要职责是帮助委托方销售商品,并根据销售情况收取一定的手续费或佣金。受托代销商品通常分为两种形式:‌视同买断方式‌:受托方按协议价购入商品后自行定价销售,赚取差价。‌收取手续费方式‌:受托方按委托方的定价销售商品,仅收取手续费,不承担销售风险。2.‌受托代销商品是否属于存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的规定,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的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存货的核心特征是“企业拥有或控制的经济资源”。对于受托代销商品:‌所有权归属‌:受托方并未取得商品的所有权,商品的所有权仍归委托方所有。‌会计处理‌:受托方通常不会将受托代销商品确认为自身的存货,而是在备查簿中登记,或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为“受托代销商品”和“受托代销商品款”(负债科目)。因此,‌受托代销商品不属于受托方的存货‌,因为它不符合存货的定义和确认条件。3.‌受托代销商品的会计处理‌根据会计准则,受托代销商品的会计处理如下:‌收取手续费方式‌:收到代销商品时,仅在备查簿中登记,不确认资产或负债。实际销售商品时,确认代销商品收入(手续费)和应交税费。将销售款项扣除手续费后支付给委托方。‌视同买断方式‌:受托方按协议价确认“受托代销商品”和“受托代销商品款”。销售时确认收入,并结转成本。4.‌实务中的注意事项‌‌税务处理‌:受托代销业务涉及增值税和所得税问题。手续费收入需缴纳增值税(通常按“经纪代理服务”计税),而视同买断方式需按销售商品处理。‌风险承担‌:在收取手续费方式下,受托方不承担商品滞销或跌价风险;而在视同买断方式下,受托方需自行承担销售风险。‌合同约定‌: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代销方式、手续费比例、结算时间等条款,以避免纠纷。受托代销商品是一种特殊的商业行为,受托方仅提供代销服务,不拥有商品所有权,因此不属于其存货。在会计处理上,需根据代销方式的不同分别进行核算。实务中,企业应关注税务合规性和合同条款的明确性,以确保业务顺利开展。 2025-12-08 11:03 488人看过 制造费用按什么比例摊销到成本?选择制造费用摊销方法的核心原则是什么 一、制造费用的摊销比例和方法需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生产特点来综合考虑和选择。通过合理的摊销方法,可以确保成本计算的准确性和合理性,为企业的成本控制和决策提供有力支持。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摊销方法及其适用场景:‌1、工时比例法‌:‌适用场景‌:适用于劳动密集型产业,或生产产品之间的劳动力交叉情况较少的情况。‌计算方式‌:以产品消耗的直接人工工时为分摊基准,计算各产品应分摊的制造费用。例如,某车间生产A、B两种产品,总工时为1000小时,其中A产品占600小时,B产品占400小时,则制造费用按6:4的比例分配。‌2、工资比例法‌:‌适用场景‌:适合人工成本占比较高的场景。‌计算方式‌:按照直接人工工资总额的比例分摊制造费用。假设某月直接人工工资总额为50万元,其中甲产品30万元,乙产品20万元,则甲分摊60%的制造费用,乙分摊40%。‌3、机器工时比例法‌:‌适用场景‌:适用于自动化程度高的制造业,或产品的制造几乎只由机器完成的情况。‌计算方式‌:以设备运行时间为分摊依据,计算各产品应分摊的制造费用。如某车间当月机器总工时为2000小时,其中生产C产品使用1200小时,D产品使用800小时,制造费用按3:2分配。4‌、直接成本比率法‌(或材料成本比例法):‌适用场景‌:适合原材料成本占主导的行业。‌计算方式‌:以产品消耗的直接材料成本为基准,计算分摊比例。公式为:某产品分摊比例=(该产品材料成本/当期材料总成本)×100%,实际分摊额=比例×制造费用总额。5‌、其他方法‌:还包括算量法、系统性分摊法、标准成本法和作业成本法等,这些方法的具体实施需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成本管理的需求来确定。在选择摊销方法时,应遵循“相关性”与“可操作性”原则,确保所选方法能够准确反映产品成本的真实情况,并且便于操作和实施。同时,方法一旦确定后需保持连贯性,不可随意变更。如果确需变更摊销方法,应在财务报告中披露原因及影响,以确保财务信息的透明度和可比性。‌二、选择制造费用摊销方法的核心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及成本会计实务,企业选择制造费用摊销方法需遵循以下原则:‌成本效益原则‌:方法应简单易行,且能合理反映产品成本。‌相关性原则‌:分摊基准需与制造费用的发生高度相关(如工时、机器工时、材料消耗等)。‌一致性原则‌:方法选定后需保持稳定,不得随意变更;若需变更,需在财务报告中披露并说明影响。摊销方法选择的实务建议:‌‌行业特性优先‌:劳动密集型行业优先选工时比例法;自动化行业优先选机器工时比例法;原材料成本主导行业优先选直接材料比例法。‌简化操作‌:若企业产品单一或工艺简单,可直接按产量比例分摊(如生产单一型号产品的企业)。‌合规性要求‌:方法需符合税法规定(如《企业所得税法》对成本分摊的要求),避免因方法不当导致税务风险。 2025-09-08 12:01 1143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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