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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行为能力具体分为哪三个年龄阶段?每个阶段有什么特点? 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设定民事义务的能力,它与年龄密切相关,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可分为以下三个年龄阶段: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此阶段的未成年人,由于年龄尚小,心智发育未成熟,无法自主作出任何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他们不具备理解和处理复杂民事事务的能力,不能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通常是父母)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例如,一个7岁的孩子不能自行决定购买昂贵的玩具,需要父母同意并代为购买。根据《民法典》第二十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这一规定旨在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其因缺乏判断能力而遭受不必要的损失。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及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开始具备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但尚未完全成熟。他们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例如,接受长辈赠与的零花钱。然而,对于一些重大决策,如签订购房合同、进行大额投资等,仍需得到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或追认。根据《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同时,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也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民事法律行为的实施同样受到一定限制。3、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八周岁以上的成年人及十六周岁以上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十八周岁以上的成年人,在法律上被视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够自行决定所有民事事宜,如签订合约、购买房产等。而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若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法律也将之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例如,一个17岁但已通过自身劳动获得稳定收入的孩子,可以独立签订租房合同。根据《民法典》第十八条规定,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这一规定既考虑了未成年人的实际情况,又保障了其合法权益。 2025-09-16 11:38 782人看过 预付账款的确认条件有哪些? ​预付账款的确认条件主要基于企业与供应商之间的购货合同或协议,以及相应的支付约定。以下是预付账款确认的一般条件:1.‌购货合同或协议的存在‌:企业必须与供应商签订了明确的购货合同或协议,该合同或协议应详细规定所购货物的种类、数量、价格、交货时间等关键条款。这是预付账款确认的基础。2.‌支付预付款的约定‌:购货合同或协议中应明确约定企业需要预先支付部分或全部货款给供应商。这种预付款通常是为了确保货物的供应或享受某种价格优惠。3.‌预付款的实际支付‌:企业必须已经按照合同或协议的约定,实际支付了预付款给供应商。这是预付账款确认的必要条件。4.‌货物尚未交付或未完全交付‌:由于预付款是在货物交付之前支付的,因此,在确认预付账款时,应确保相关货物尚未交付给企业,或者尚未完全交付。如果货物已经交付,则预付款应转为应付账款或已付账款。5.‌未来经济利益的预期‌:预付账款的确认还应基于企业对未来经济利益的预期。即,企业预期通过支付预付款,能够获得符合合同或协议规定的货物,并从中获得经济利益。在实际操作中,企业通常会根据以上条件,结合自身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要求,对预付账款进行确认和记录。此外,企业还应定期对预付账款进行核查和清理,以确保其准确性和合规性。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确认条件可能因企业的实际情况和会计准则而有所不同。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应遵循相关会计准则和法规的要求,对预付账款进行准确确认和记录。如有需要,建议咨询专业的会计师或审计师。 2025-08-01 10:51 716人看过 存货减值准备怎么计提?存货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是什么? 存货减值准备的计提是会计实务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它直接关系到公司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当期利润的确认。以下将详细解释存货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并结合案例分析其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存货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存货减值的计算方法主要是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具体包括以下几种:‌单项比较法(个别计价法)‌: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进行比较,若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按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分类比较法‌:按存货类别(如产成品类、原材料类等)的总成本与可变现净值总额进行比较,若可变现净值总额低于成本总额,则按差额计提减值准备。‌总额比较法(综合比较法)‌:按全部存货的总成本与可变现净值总额进行比较,若可变现净值总额低于总成本,则按差额计提减值准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时,表明存货可能发生损失,企业应在存货销售之前提前确认这一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并相应减少存货的账面价值。这一处理原则体现了会计的谨慎性原则。案例分析:存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以某公司为例,该公司在年末进行存货盘点时发现,部分存货的账面价值高于其可变现净值。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决定对这些存货计提减值准备。‌对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存货账面价值下降‌:计提减值准备后,存货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列示金额减少,反映了存货的实际价值。‌负债与所有者权益调整‌:减值损失导致净利润下降,最终减少所有者权益中的留存收益。这一变化体现了会计等式“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平衡关系。‌对利润表的影响‌:‌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存货跌价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利润表的“资产减值损失”项目),直接减少企业当期利润。这一处理体现了会计的配比原则,即收入与费用应在同一期间内确认。‌其他影响‌:‌附注披露‌: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需在财务报表附注中说明存货减值的计提方法、金额及依据。这一披露要求有助于增强财务报表的透明度和可比性。综上所述,存货减值准备的计提不仅影响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还涉及财务报表附注的披露。通过案例分析,我们可以更直观地理解存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以及会计准则在这一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因此,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应严格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存货减值准备的计提和披露,以确保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025-08-22 10:50 1057人看过 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进行年度汇算清缴? 退休人员再任职的年度汇算清缴,核心是将返聘收入(工资薪金/劳务报酬)并入综合所得,按年汇总计算应纳税额,与已预缴税额对比后多退少补,退休工资(养老金)等法定免税收入不并入计税,办理时间为次年3月1日-6月30日。以下是完整操作指南与关键要点:一、核心前提与计算公式1.应税范围:仅汇总当年返聘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劳务报酬按80%计入收入额)等综合所得,法定退休待遇(养老金、离休费等)不参与汇算。2.汇算公式: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公益慈善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3.办理情形(满足其一需办):·已预缴税额>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已预缴税额<年度应纳税额,且补税金额>400元(豁免情形除外);·未申报或错申报综合所得,导致少缴税款。二、办理方式与流程(以个税APP为例)1.办理渠道(三选一)方式操作要点适用场景自行办理通过个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办税服务厅或邮寄办理熟悉操作、收入来源单一单位代办向返聘单位提出申请,书面/电子确认授权,补充外部收入与扣除信息时间紧张、不熟悉流程委托办理与涉税机构/个人签订授权书,提供收入、扣除、已缴税额等资料收入复杂、需专业协助2.个税APP操作步骤(推荐)1.准备资料:核对全年收入明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已缴税额、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捐赠凭证等。2.预约与申报:3月1日-3月20日需预约;3月21日后无需预约,直接进入“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模块。3.填报方式:·选择“申报表预填服务”(系统自动导入收入与预缴数据,优先推荐);·自行填写:无预填数据时手动录入全年收入与扣除信息。4.核对与调整:确认收入、扣除、捐赠等数据,修正错误项(如劳务报酬未按80%计入,或漏填专项附加扣除)。5.税款结算:系统自动计算退/补税额,绑定银行卡完成退税,或通过APP补缴税款(支持银行卡、第三方支付等)。6.留存资料:申报完成后,保存申报表、收入凭证、扣除佐证等,留存5年备查。三、工资薪金vs劳务报酬的汇算差异收入类型预扣预缴规则汇算特殊处理工资薪金按月累计预扣,减除5000元/月基本减除费用及专项扣除全额计入综合所得收入额,与其他综合所得合并计税劳务报酬按次/按月预扣(≤4000元减800元,>4000元按80%计入收入额,预扣率20%-40%)汇算时仍按80%计入收入额,并入综合所得统一适用3%-45%超额累进税率,可能产生退税四、关键注意事项1.扣除规则:6000元/年基本减除费用、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可正常享受,退休人员无需再扣除“三险一金”(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返聘单位一般不缴纳)。2.收入性质核对:若返聘收入按“劳务报酬”预扣,汇算时需确认是否按80%计入收入额,避免多缴税款。3.多收入合并:若有多处返聘收入或其他劳务报酬,需全部汇总,防止漏报导致补税风险。4.豁免情形:全年综合所得年收入≤12万元,或补税金额≤400元(且已依法预扣预缴),可免办汇算。五、常见问题与风险提示1.错判收入性质:若符合“再任职”条件却按劳务报酬预扣,可在汇算时更正申报,按工资薪金重新计税,申请退税。2.未留存凭证:专项附加扣除(如继续教育证书、赡养老人证明)、公益捐赠票据等需留存5年,以备税务核查。3.逾期未办:未按期补缴税款可能产生滞纳金,影响个人纳税信用;退税需在6月30日前申请,逾期可能无法办理。 2025-12-29 11:59 278人看过 成品油要交资源税吗?资源税在哪里纳税?纳税地点怎么确定 一、成品油要交资源税吗?成品油不需要缴纳资源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规定,资源税的应税资源具体范围由《资源税税目税率表》确定,其中原油属于应税资源,但成品油不属于资源税的征税范围。天然原油需要缴纳资源税,而人造石油不征税,成品油征消费税。二、资源税的纳税地点是如何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第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应当向应税产品开采地或者生产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资源税。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税有关问题执行口径的公告》规定,纳税人应当在矿产品的开采地或者海盐的生产地缴纳资源税,海上开采的原油和天然气资源税由海洋石油税务管理机构征收管理。此外,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水利部关于印发 <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 的通知》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直接取用地表水或者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取水口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水资源税。三、资源税的纳税期限是如何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第十二条规定,资源税的纳税期限规定如下:资源税按月或者按季申报缴纳;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缴纳的,可以按次申报缴纳。纳税人按月或者按季申报缴纳的,应当自月度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按次申报缴纳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 2025-09-06 10:59 614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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