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租赁准则转租赁会计分录怎么写呢?
一、转租赁的定义及适用场景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CAS 21),转租赁是指原承租人(中间出租人)将租入的资产再次出租给第三方(次级承租人)的行为。转租赁涉及原租赁合同和新租赁合同两个法律关系,需分别按“承租人”和“出租人”身份进行会计处理。
适用场景:
企业因业务调整需将闲置租赁资产转租;
经营租赁中通过转租实现资产增值;
融资租赁中因特殊条款需转移使用权。
二、会计处理核心原则
原租赁合同:中间出租人需继续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若为融资租赁),或按经营租赁处理。
新租赁合同:根据次级承租人对资产的控制权判断属于融资租赁或经营租赁,并相应确认收入或资产。
三、具体会计分录示例(分场景)
场景1:原租赁为经营租赁,转租赁为经营租赁
会计处理:中间出租人继续按经营租赁处理原合同,转租收入确认为“其他业务收入”,原租金支出计入“其他业务成本”。
案例:
甲公司租入办公楼,年租金50万元(经营租赁),后将其转租给乙公司,年租金60万元。
原租赁分录(每年):
借:管理费用/其他业务成本500,000
贷:银行存款500,000
转租赁分录(每年):
借:银行存款600,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600,000
场景2:原租赁为融资租赁,转租赁为经营租赁
会计处理:中间出租人需继续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转租收入按经营租赁确认。
案例:
甲公司融资租入设备(现值100万元,分5年付款),后以经营租赁方式转租给乙公司,年租金25万元。
原租赁分录(初始确认):
借:使用权资产1,000,000
贷:租赁负债1,000,000
转租赁分录(每年收取租金):
借:银行存款250,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250,000
场景3:转租赁为融资租赁
会计处理:中间出租人终止确认原使用权资产,按净额确认处置损益,并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
案例:
甲公司将融资租入的设备(账面价值80万元)以融资租赁方式转租,未来收款现值90万元。
终止确认原资产:
借:应收融资租赁款900,000
贷:使用权资产800,000
资产处置损益100,000
四、税务处理注意事项
增值税:转租不动产需按“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率9%)。
企业所得税:转租收入需全额纳税,原租赁支出可税前扣除。
免责声明:本文为会计政策解读、考试指南及实务案例分享,不替代官方文件或执业建议。因政策时效性及实务差异,请以财政部最新文件及专业判断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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