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吸收合并涉及资产转移需额外缴纳印花税吗
一、企业吸收合并涉及资产转移需额外缴纳印花税吗?
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2024年第14号公告《关于企业改制重组及事业单位改制有关印花税政策的公告》,企业吸收合并涉及资产转移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印花税,无需额外缴纳。
该政策中明确了企业合并属于企业重组的范畴,且对企业合并的定义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合并为一个公司且原投资主体存续,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相互吸收合并也适用此规定。此政策执行期限为2024年10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企业吸收合并过程中的资产转移,只要符合上述合并的相关条件,就能享受印花税免征优惠。
二、企业吸收合并过程中,如何确保符合印花税免征条件?
(一)明确合并的定性要求
必须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依法定程序、合同约定合并为一个公司,且合并后仅保留一个法人主体。
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的相互吸收合并,也纳入政策适用范围。
(二)确保原投资主体存续
合并后原合并各方的投资主体(股东)需继续存在,不能完全退出或变更为新的无关联投资主体。
投资主体的股权结构可合理调整,但核心出资方需与合并前一致,不能出现“换股后原股东全部退出”的情况。
(三)规范合并的法律与程序要件
合并需取得合法合规的法律文件,包括合并协议、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工商变更登记证明等。
需完成资产、负债、股权的完整转移,确保合并后公司承接原各方的主要权利义务,而非仅部分资产剥离转移。
(四)留存完整的备查资料
必备资料包括合并协议、股东(大)会决议、工商注销/变更登记文件、原投资主体持股证明。
若涉及国有资产,需补充国资监管部门的批复文件;涉及跨境合并的,需提供相关外汇、商务部门备案材料。
免责声明:本文为会计政策解读、考试指南及实务案例分享,不替代官方文件或执业建议。因政策时效性及实务差异,请以财政部最新文件及专业判断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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