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在一般情况下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因为增值税专用发票主要用于企业之间的交易,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但在特定情况下(如出租不动产或作为特定行业的个人代理人)可以申请代开。在申请代开时,需按照规定的流程办理,并提交相应的申报单和身份证件。
出租不动产:个人出租商业房等不动产时,可以向不动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特定行业的个人代理人:保险企业、证券经纪、信用卡和旅游等行业的个人代理人,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也可以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对于个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或提供应税服务的其他情况,通常只能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而不能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个人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通常需满足以下条件:
1.业务真实性:个人与企业之间必须发生真实的交易,如提供劳务、技术服务、咨询服务、租赁服务等,这是申请代开发票的基础。
2.身份限制:一般情况下,自然人仅能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依法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投资者,或非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自然人投资者,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非企业单位的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可以向税务局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3.税务登记:对于未办理税务登记的个人,若临时取得收入需开具发票,可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而对于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选择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
个人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办理流程:
1.提交申报单:在地税局委托国税局代征税费的办税服务厅,或国税地税合作、共建的办税服务厅,提交《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
2.提供身份证件:自然人申请代开发票时,需要提交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申报缴纳税费:在同一窗口申报缴纳增值税等有关税费。
4.领取发票:缴纳税费后,在同一窗口或指定窗口领取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