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这几点要注意!点击速看

来源:之了课堂
2026-06-02 15:37:30

每年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期间,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是极易出错、漏报、错报的项目。相较于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等按月扣除项目,大病医疗为年度一次性扣除,规则特殊、填报细节繁琐。今天就为大家梳理大病医疗个税扣除的核心填报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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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扣除对象,不可超出范围

大病医疗扣除只限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祖父母、公婆、岳父母都不在扣除范围内,不能填。

2、年末住院,不可当年填报

申报享受大病医疗扣除,要看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医药费用实际支出的时间。如果该笔钱达到扣除条件,也得等到第二年汇算的时候再填。

3、未成年子女,不可双方分摊

未成年子女的大病医疗支出,只能由父母中的一方全额扣除,不能夫妻俩分摊、重复申报。

4、门诊住院,均可享受

只要是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万元的部分,在8万元限额内都可以据实扣除。也就是说,只看符不符合条件,不看是否住院。

注意:

1、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看病个人自付超过1.5万的部分,可以在8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2、该项扣除只能扣除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家里的长辈亲属不在扣除范围内。

3、家里的未成年子女医疗支出,只能由父母一方全额扣除,不能两人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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