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增值税优惠项目对比:新政与旧政的变化
增值税是运用最广泛的税种之一,财会人员日常工作对增值税也比较熟悉。今年1月1日开始,《增值税法》实施之后,增值税原有的优惠政策也发生了改变。那么,2026年增值税优惠项目对比下,新政与旧政的变化是什么?之了君为大家解答有关内容。

2026年增值税优惠项目对比:新政与旧政的变化
1、税率体系保持稳定
新法延续现行三档税率:13%(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服务等)、9%(交通运输、建筑、不动产租赁等)、6%(其他服务)。征收率统一明确为3%,零税率适用范围保持不变。
2、视同销售情形大幅简化
新法将视同销售情形从原来的8项缩减为3项,仅保留:将自产或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无偿转让货物、无偿转让无形资产、不动产或金融商品。原有的代销、移送、用于非应税项目、投资、分配等情形不再按视同销售处理,大幅降低了企业的税务判定难度。
3、进项税抵扣规则优化
新法删除了"贷款服务不得抵扣进项税"的规定,现行不得抵扣的进项税范围仅保留三项:直接用于消费的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这意味着企业发生的贷款服务相关进项税可正常抵扣,将有效减轻企业融资环节的税务负担。
4、免税政策调整
新法取消了"避孕药品和用具"的免税政策,延续30余年的优惠政策终止。其他现行免税项目基本保持不变,包括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古旧图书等。
5、新增不征税项目
新法明确新增两类不征税项目:一是因征收征用而得到的补偿;二是员工为受雇单位或雇主提供取得工资、薪金的服务,明确排除在应税交易之外,避免企业与员工之间的服务认定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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