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保金工资总额可以填写0吗?工资总额是否需要扣除社保和公积金
残保金计算中,工资总额是核心基数之一。那么,残保金工资总额可以填写0吗?工资总额是否需要扣除社保和公积金?本文。之了君将结合残保金政策规定,详细解析这两个关键问题。

一、残保金工资总额可以填写0吗?
残保金工资总额一般不允许随意填写0,仅特定情形下可按0申报,需严格符合政策要求:
1.允许填0的情形
企业当期未发放任何工资薪金(如成立初期未招聘员工、全周期停业无用工),且能提供佐证材料(如工资发放记录为空、个税零申报记录、停业备案文件),此时工资总额可填0。
2.禁止填0的情形
只要企业存在在职职工(含全职、兼职、临时工)且发放了工资,哪怕金额极低,也需按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填报,不得填0。若违规填0,税务或残联部门核查时会要求补报并可能加收滞纳金。
例如:某小微企业2025年2月招聘1名员工,月工资3000元,3月申报残保金时,工资总额需填3000元,不可填0。
二、残保金工资总额是否需要扣除社保和公积金?
根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5〕72号),残保金计算中的“工资总额”无需扣除社保和公积金,具体规定如下:
1.工资总额定义
指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2.不扣除项目
社保(企业缴纳部分+个人缴纳部分)、住房公积金(企业缴纳部分+个人缴纳部分)均属于工资总额外的支出或代扣款项,计算残保金时需按“税前工资总额”填报,不得扣除。
案例:某员工2025年4月税前工资8000元,企业为其缴纳社保1600元(企业部分)、个人缴纳社保640元,缴纳公积金800元(企业部分)、个人缴纳公积金800元。计算残保金时,该员工的工资总额按8000元计入,不扣除上述社保和公积金。
总之,残保金工资总额填报需遵循“实际发生原则”,非无用工情形不得填0,且无需扣除社保和公积金。财务人员需按政策要求准确核算,避免因填报错误导致残保金申报异常,确保合规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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