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办纳税人全流程合规办税指南来了!一键查收
不少新注册企业的经营者,拿到营业执照后常常困惑:后续税务该怎么办理?哪些流程必须做?如何规避初创期涉税风险?为帮助新办纳税人快速上手、合规经营,这份全流程办税指南梳理核心步骤、办理渠道和合规要点,一起来看看吧。

新办纳税人全流程合规办税指南来了!一键查收
(一)税务信息确认(多证合一信息补采)
• 办理时限
多证合一后,税务机关通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共享获取登记信息,纳税人只需在首次办理涉税事宜时进行信息确认和补充即可。
• 具体办理内容
1.纳税人需要在首次办理涉税业务(如领用发票、纳税申报)前登录电子税务局确认并补充完善涉税信息:核算方式、从业人数、邮政编码、上下级机构信息、投资方信息等;
2.办理渠道
线上: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新办纳税人开业】模块;
线下:办税服务厅综合服务窗口,携带营业执照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等。
•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多证合一”工商共享信息运用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7】402号)。
• 注意事项
信息务必与营业执照保持一致,完善后及时完成实名核验,避免影响发票领用及日常涉税业务办理。
(二)实名办税信息采集
• 办理人员
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开票员。
• 具体办理内容
1.采集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人像信息;
2.绑定企业办税权限,完成实名核验;
3.办理渠道:
线上:电子税务局【【自然人业务-注册】模块,新加入的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开票员注册账号并登录后,点击【账户中心】-【企业授权管理】-【待确认授权】模块进行确认;
线下:办税服务厅实名办税专窗,现场采集人像、核验身份证。
•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纳税人增值税发票领用等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9】64号)。
• 注意事项
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开票员均需完成实名采集,未完成实名采集,无法办理发票开具、纳税申报、税款缴纳、涉税变更等涉税业务。
(三)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
• 具体办理内容
1.备案财务会计制度:小型企业选择《小企业会计准则》,大中型企业选择《企业会计准则》;的,备案软件名称、版本号等;
2.备案核算软件:使用财务软件记账
3.备案会计核算相关信息:折旧方法、成本核算方法、会计报表种类、记账本位币等;
4.办理渠道: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制度信息报告】-【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模块。
•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
• 注意事项
未按规定备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影响纳税缴费信用评价结果。
(四)存款账户账号报告
• 办理时限
开立银行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等全部银行账户之日起15日内。
• 具体办理内容
1.向税务机关报送全部银行账户信息:开户银行名称、银行账号、账户性质、开户日期;
2.勾选首选缴税账户标识、一般退税账户标识,用于后续税款缴纳、退税;
3.办理渠道: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 【综合信息报告】-【制度信息报告】-【存款账户账号报告】模块。
•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七条。
• 注意事项
未报告全部银行账号,将面临税务行政处罚,同时影响税款扣缴、退税办理,并影响纳税缴费信用评价结果。
(五)税库银三方协议签订
• 办理内容
签订税务机关、纳税人、开户银行三方委托扣款协议,实现申报税款自动扣缴。
• 具体办理内容
1.电子税务局录入三方协议信息;
2.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验证】即可直接完成签订(部分银行支持全程网签);
3.验证通过后,三方协议即可使用;
4.办理渠道:
线上: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制度信息报告】-【三方协议签订】】模块;
线下:携带营业执照、经办人身份证、银行开户证明,到办税服务厅签订纸质协议。
•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条;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化企业开办涉税事项办理程序压缩办理时间的通知》(税总发【2019】126号)第二条第五款。
• 注意事项
签订三方协议的账户需先办理存款账户账号报告业务。
以上就是关于“新办纳税人全流程合规办税指南来了!一键查收”的全部内容,企业需按时完成涉税信息变更备案,如实报送涉税资料,妥善保管账簿凭证。更多会计实操相关知识点,欢迎到之了课堂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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