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域使用金征收和减免的区别是什么?看最新海域使用金减免政策

来源:之了课堂
2026-08-01 16:03:00

海域使用金这个词听着比较生僻,但和我们日常食用的海鲜、停靠的港口息息相关。国家出让海域使用权,单位和个人利用海域开展建设、养殖等活动,需要缴纳海域使用金。那么,海域使用金征收和减免的区别是什么?有兴趣的话,跟着之了君一起看看吧。

海域使用金征收和减免的区别是什么?看最新海域使用金减免政策

海域使用金征收和减免的区别是什么?看最新海域使用金减免政策

海域使用金征收和减免的区别:全额征收是按照标准足额缴费;减免分为减征(按核定比例缴费)与免征(无需缴费)。

最新海域使用金减免政策如下:

1、财综〔2006〕24号文件第五条(一)规定的“除避风(避难)以外的其他锚地、出入海通道等公用设施用海”,指非专用的锚地和出入海通道,减免海域使用金的幅度最高不得超过应缴金额的30%。

2、鉴于国家发展改革委自2006年起暂停公布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名单,财综〔2006〕24号文件第五条(二)原有规定已无法执行。因此,将国家重大(重点)建设项目调整为国务院审批或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其他用海项目均不得以国家重大(重点)建设项目名义申请减免海域使用金。国务院审批或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的,海域使用金减免金额最高不超过应缴金额的20%;属于限制类或淘汰类,一律不予减免。国家重大(重点)建设项目的污水达标排放用海不予减免海域使用金。

海域使用金每年都要交吗

海域使用金不一定每年缴纳,具体规则如下:

1、一次性缴清。填海造地、非透水构筑物、跨海桥梁和海底隧道等项目,需要在办理海域使用权不动产首次登记时一次性全额缴清。

2、按年缴纳。除上述项目之外,其余项目一般按照使用年限逐年缴费。第一年需在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前缴纳,后续年度的海域使用金需在当年缴清,不得跨年。

看完以上内容,相信大家已经清楚海域使用金征收和减免区别相关内容。之了君认为近年海域使用金征收和减免趋势十分明确,征收标准持续细化,监管力度也在收紧。大家在海域使用金申报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以来之了课堂和在线客服老师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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