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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5-11-17 13:49:1219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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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重组债权人是否都是公允价值入账,公允价值账面价值差为投资收益。债务方以账面价值为计算基础 你的理解不完全准确,分债权人和债务人分开说: 一、债权人(重组后取得资产/权益工具): 不是都按公允价值入账,分情况: 1. 取得金融资产(如交易性金融资产、债权投资):按公允价值入账,公允价值与原债权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2. 取得非金融资产(如存货、固定资产):按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不是资产自身公允价值)作为入账基础,放弃债权公允价值与原债权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3. 取得权益工具(对债务人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公允价值入账,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二、债务人(抵债时): 不是单纯按账面价值计算,而是: 以抵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原债务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其他收益(非金融资产抵债) 或投资收益(金融资产抵债);抵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自身账面价值的差额,按资产处置规则处理(如固定资产处置计入资产处置损益)。 专业指导-燕子老师 2025-11-17 14:02 23次浏览 印花税委托贷款。委托人不交。哪个是委托人,哪个是受托人 同学您好~ 咱们把这俩角色和对应的规定拆解开来分析理解一下: 在委托贷款里,委托人就是“拿出自己的钱,托别人帮忙放贷款”的那一方(比如某企业、个人)。按照你手里材料里“特殊情况1”的说法,委托贷款合同的印花税,委托人是不用交的~ 而受托人,是“接受委托、帮着办贷款手续”的那一方(比如银行这类机构)。同样依据这份材料的规定,受托人属于这个借款合同的印花税纳税人,是要交印花税的~ 专业指导-王辰老师 2025-11-17 14:01 22次浏览 这个是什么意思,怎么又减按50%交城镇土地使用权??还又地下建筑物投影面积??? 这个投影面积怎么算的??? 减按50%交:国家对单独建的地下建筑(比如地下商场、地下停车场),收城镇土地使用税时打五折,是给的优惠。 ​ 没有证书或者没有表明面积地下建筑物按照投影面积:就是地下建筑在地面上投下的影子的面积,比如地下停车场在地面上的占地面积是多少,就按这个面积算,题目会直接告诉你面积是多少。 专业指导-小熊老师 2025-11-17 14:00 15次浏览 调账的话 本年内 ①损益未结转,利润未结转的时候,是不是正常科目调。 ②损益结转,利润未结转。 调账入本年利润 ③损益结转,利润结转。年末/汇算清缴报表已出 调账入本年利润,然后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④调以前年度的账 调账入以前年度损益,然后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这样。 老师这个调账的方面还是有些模糊,麻烦解答什么情况下用哪个科目。 那本年在什么情况下用“本年利润”,什么情况下用“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这两个总搞不清楚[允悲] 核心判断标准是看“本年利润”是否已结转至“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结转前用“本年利润”,结转后用“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仅针对本年业务调账) 专业指导-小王老师 2025-11-17 13:58 40次浏览 决定书要求4.20起15日内缴清税款,纳税人5.20才缴纳,这不应该算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吗?那不就不符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的要求了? 税务处理决定书4月20日送达,要求15日内补缴,即缴款期限应为5月5日(4月20日+15日,4月剩余10天+5月前5天),甲企业5月20日缴纳确实属于逾期缴款,但逾期只会产生滞纳金(题目未提及但实际会涉及),不影响“缴清税款”的事实。 再看行政复议的前置要求:根据《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对征税行为申请复议,只需满足“申请复议前已缴清税款(及滞纳金),且在缴清后60日内申请”即可,并不要求必须在税务处理决定书规定的缴款期限内缴清。 甲企业5月20日缴清税款,5月21日申请复议(在缴清后60日内),同时满足“有明确申请人、属于复议范围、属于市税务局管辖”等条件,因此市税务局应当受理其复议申请。 专业指导-小王老师 2025-11-17 13:57 24次浏览 老师,这个题什么时候乘以进项构成比那个60%呢?为什么乘以100%呢这个题? 1. 适用60%的情形 属于普遍性留抵退税政策下的纳税人(即除小微企业、制造业等特定行业外的其他纳税人),且满足留抵退税条件的,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按 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计算。 2. 适用100%的情形 属于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等特定行业的纳税人,满足留抵退税条件的,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或存量留抵税额按 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100% 计算。 专业指导-小熊老师 2025-11-14 11:38 31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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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华 老师就是这个减除费用6万元,如果经营期不足一年,比如说是年度中间开业的,那在计算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时候也可以一下子减除6万块钱吗 当经营期不足一年时,减除费用不是 “一下子减除 6 万元”,而是按照实际经营月份数来计算可减除的费用。 具体规定是:如同学针对上述解释还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随时进行追问或重新提问哟。 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当年经营期不足 12 个月的,减除费用按实际经营月份数计算,计算公式为: 可减除费用 = 5000 *实际经营月份数 专业指导-燕子老师 2025-11-05 08:53 41次浏览 精华 老师,个体工商户业主本人或者为其从业人员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但是前面的内容又说可以按照200元/月扣除,这前后矛盾了 针对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保险(如税优型健康险)可以扣除。 除此之外针对其他一般商业保险费(非税优型健康险、意外险等其他商业保险)不得扣除。 并不矛盾。 专业指导-帆帆老师 2025-11-04 15:52 42次浏览 精华 为什么两个都是销售旧设备 题目没有写明旧设备就是固定资产 为什么要按照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算税?还有一个为什么要按照13%算税? “旧设备”在企业中通常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用于生产经营且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因此“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旧设备”本质就是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需按固定资产的税务规则处理。 关键看购进时是否抵扣过进项税: 情形1:适用简易计税(如3%减按2%或3%全额) 若设备是2009年1月1日前购进(或虽在之后购进但未抵扣进项税),销售时可选择简易计税(如放弃减税则按3%计税,否则3%减按2%)。 例如你提供的选择题13题,题干信息明确说了企业“放弃减税优惠,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所以旧设备的增值税=20÷(1+3%)×3%。 ​情形2:适用13%一般计税 若设备是2009年1月1日后购进且已抵扣过进项税,销售时需按13%税率计算销项税(与正常销售货物一致)。 另一个题中,旧设备是“2010年购置”(在2009年之后),且企业作为一般纳税人大概率已抵扣进项税,因此按13%计税,销项税=12.6÷(1+13%)×13%。 专业指导-小亚老师 2025-11-04 11:54 39次浏览 精华 如果分清6%和9%的税率 你好同学! 简单的区分逻辑: 6%税率:主要适用于技术、知识和人力资本投入占比高的现代服务业和生活服务业,这类业务可抵扣的进项成本(如原材料、设备)相对较少。 9%税率:主要适用于与不动产、基础交通、能源供应、农业生产资料等国民经济基础环节紧密相关的行业,这些行业通常有较多的实物资产投入。、 如收到老师回复后仍有不清楚的地方,欢迎同学随时追问,加油~ 专业指导-穆易老师 2025-10-30 22:15 54次浏览 精华 我这样做为啥不对2353-初始入账2100-2=251 你好同学! “2353 - 2100 = 253” 实际上包含了公允价值变动收益(85万元),但这是错误的,因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不计入投资收益。 初始购买时(2021年1月5日)​​: 金融资产初始成本 = (21.2元/股 - 0.2元/股股利) × 100万股 = 2100万元。 交易费用2万元直接计入投资收益借方:确认投资收益 -2万元。 应收股利20万元(后续收到时冲减,不影响投资收益)。 ​​ 持有期间​​: 公允价值变动:2021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2185万元,与成本2100万元的差额85万元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不影响投资收益)。 ​​ 出售时(2022年5月30日)​​: 出售收益 = 出售价2353万元 - 账面价值2185万元 = 168万元,计入投资收益贷方。 累计投资收益 = 初始交易费用 + 出售收益 = (-2) + 168 = 166万元。 简单算法就是-2+(2 353-2 185)=166 如收到老师回复后仍有不清楚的地方,欢迎同学随时追问,加油~ 专业指导-穆易老师 2025-10-29 16:13 48次浏览 精华 老师,其中有一条是国内外机构、组织和个人的捐赠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这个可以享受的主体有限定吗,还是企业收到这种捐赠收入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 这个政策的享受主体是限定的,仅针对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并非所有企业收到此类捐赠收入都能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政策规定,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取得的 “国内外机构、组织和个人的捐赠收入” 属于免征企业所得税的范围。 专业指导-帆帆老师 2025-10-28 08:55 28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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