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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注册会计师备考进入倒计时,目前很多同学都在认真备考,为了能帮助大家备考,今天之了君为大家带来了2022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第六章:公司法律制度(2)的重要知识点。正在复习《经济法》的同学,赶快来一起学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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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2)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所要求的独立性;
(3)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
(4)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5)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市公司应当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聘任适当人员担任独立董事,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2.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1)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指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2)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5)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人员;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8)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1.盈余公积金可以弥补公司亏损。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2.扩大公司生产经营。
3.转增公司资本。用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转增后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2.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3.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4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5.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6.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的。
以上就是之了君为大家分享的2022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第六章重点:公司法律制度(2)的全部内容,考试在即,如果还有同学不清楚自己目前的复习效果。可以到之了课堂参加注会万人模考点击参加☞注会第一次万人模考,在考前冲刺检测,强化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