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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会干货!2022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第五章重点: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来源:之了课堂
2022-06-01 17:24:39

马上就要到2022年注册会计师缴费时间了,相信大家正在积极备考中,为了大家备考更顺利。今天之了君为大家分享2022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第五章重点: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相关内容,正在备考经济法的考生赶紧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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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普通合伙企业

1.特征

(1)由普通合伙人组成;

(2)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依法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设立条件

(1)有两个以上合伙人;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财产份额转让的限制

(1)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2)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3)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有限合伙企业

1.特征

(1)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由普通合伙人从事具体的经营管理;

(2)有限合伙人以其各自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普通合伙人之间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特殊规定

(1)有限合伙企业由2个以上50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1个普通合伙人。

(2)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3)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

(4)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不得约定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或者部分合伙人完全不承担亏损。

三、合伙人性质转变

1.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2.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以上就是之了君的分享了,相信大家对2022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第五章重点:合伙企业法律制度已经有所了解。注会备考需要花费很多时间与精力,如果在备考期间有任何问题,都可以到之了课堂咨询。如果觉得自己学习进度慢,可以到之了课堂报班,跟着老师们一起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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